“忍你很久了,这是机动车道”出租车司机大叫着砸门而出,怒气冲冲地大步迈向前方的黑色三轮车,手指着车上的小伙说道。此时周围等红路灯的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向后方。原来事情起因是:黑色三轮车的小伙本想在前方围栏处并线到非机动车道的,奈何过往的电动车的数量太多一时间并不进去挡住了后方出租车,所以就有了开头出现的画面。
在生活当中有很多类似的情况,非机动车在某种情况下需要越线到机动车道上行驶,如:前面有行驶缓慢的行人、自行车、三轮车或占道停车的机动车等,这种情况下需要越线到机动车道行驶底合不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7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此事件中非机动车方的小伙此时并没有在非机动车道上,有并线的意向说明是在右侧,由于此路是单车道所以出租车还是过不去。这种情况下小伙是没有违法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0条中有这样的描述: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综合以上法规出租车司机的行为完全没有法律依据,后续事态升级司机也要负主要责任。所以不是看起来在理就可以当作“令箭”,如果三轮车小伙懂得这些出租车司机要吃大亏,就算当众赔礼道歉,这面子也挂不住啊,可惜后面的剧情由于赶时间没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