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陈航
3月8日,本报对宣恩一男子在咸丰县购买新车月余车身便抖动的事件进行了报道。
时隔两月,车主龙先生再次联系本报记者,称从去年10月至今,车身抖动问题仍未得到解决。“我现在不要求赔偿,只想把问题解决好,如果实在解决不了,希望可以退车或换车。”
5月8日,恩施晚报记者从咸丰县市场监管局消费者委员会获悉,该部门已介入调查。该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按规定,此事本不属于该部门受理范围,但工作人员仍在多方努力协调。目前龙先生已和经销商、厂家基本达成一致协议,厂家派技术鉴定人员前来检查并维修车辆,直至车身抖动问题得以解决。
半年时间车身抖动问题未解决
“你好,我上次说的那个车的问题至今还没有解决……”近日,宣恩县的龙先生给恩施晚报记者发来一条信息,称去年9月在咸丰县一家汽贸店购买的微型载货卡车使用了一个月后,每当加速时,整个车身便抖动,超过一定速度后又恢复正常。虽然使用至今,小货车没有出现其他问题,但龙先生说因为车辆抖动的毛病,他心里一直有一个疙瘩。
从去年10月起,龙先生为此多次和汽贸店协商。据了解,该汽贸店为二级经销店,货源来自于恩施市一家4S店。
“我跑高速的时候只要一加速车身就开始抖动,方向盘不太稳。”龙先生告诉恩施晚报记者,经销商和4S店也多次主动联系他,并对该车相关零部件进行了原厂更换、维修,但抖动问题始终无法解决。龙先生始终不明白: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他希望经销商、4S店给出合理的解释。
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多方协商达成一致
5月8日,恩施晚报记者联系到咸丰县经销商刘某。
“我们积极处理,更换了传动轴等原厂器件。”刘某介绍,在五一假期前,该公司还派专人再次找到龙先生了解情况,表示可以向厂家申请8000元补贴给龙先生,但厂家认为抖动是正常范围之内的轻微问题,补贴金额超限未通过。
“小型货车不是高速车,是低速车,如果经常跑高速、超负荷行驶或操作失误等,难免会出现抖动等异常情况。”刘某表示,小货车维修后,4S店负责人曾将货车行驶到高速上进行载重加速测试,“抖动现象明显好转。”
龙先生表示,4S店和经销商处理事情的态度虽然不错,但修理多次后问题始终无法解决。无奈之下,4月22日,他来到咸丰县市场监管局进行了投诉。“我不需要什么补偿,解决问题就行,如果解决不了,就申请换车或退车。”
5月8日,恩施晚报记者联系到咸丰县市场监管局消费者委员会工作人员。其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节对象主要调整生活消费关系,同时也调整农民的一部分生产消费关系。
而龙先生的行为属于经营性消费,“虽然他的行驶证是非营运车辆,但龙先生是在用小货车做运输水果的生意,属于盈利性质。”
该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国家现行条例,货车没有“三包”规定,不同厂家有各自规定的质保期。“严格说不属于我们的受理范围,但我们仍然一直为此事努力协调,目前龙先生和经销商、4S店已基本达成一致,厂家会派专门的技术鉴定人员对该车进行检查和维修,直到把货车抖动问题解决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