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8月30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王成磊) 想换车又钟情于原车牌号码,想保留原号牌可以吗? 南京车管人士表示,可以的,但是需要满足一些条件。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明确,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但要注意的是,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具有严格的限制条件,不是只要换车就能申请的,应当符合以下3项条件:
1、自动保留时限: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2、使用年限限制: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3、车辆状态正常: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对于夫妻间变更申请使用原号牌号码的,除上述三项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机动车将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另一方姓名,婚姻关系存续期满一年且经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的,可以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机动车号牌只能由原车主使用,不能转让给其他人(夫妻变更除外)。南京车管人士提醒,符合以上规定的,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向窗口工作人员申请即可。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