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晚报讯 按照交通运输部相关通知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客车将统一按照1类客车收取车辆通行费。凡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客车车主需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间办理ETC设备信息变更手续,否则2020年1月1日起将仍按2类客车标准收费。
据了解,现行客车车型和收费标准为1类客车车型和规格为≤7座,通行费收费标准为0.50元/车·公里。
2020年1月1日起,新车型分类及收费标准中,客车车型和收费标准为:1类客车(微型/小型/摩托车),核定载人数≤9人,通行费收费标准为0.50元/车·公里,隧道(群)通行费收费标准20元/车·次;2类客车(中型),核定载人数10—19人,通行费收费标准为0.60元/车·公里,隧道(群)通行费收费标准30元/车·次。
车主变更车辆所需证件分别为,车主身份证及车辆行驶证原件。需要变更的车辆请前往原办理网点进行车型变更。咨询方式为甘肃高速服务热线12328或0931-8529861。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许晗 实习生 李瑞娟 蒋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