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岁、二十出头的时候,对自己喜欢的女孩子,是有无尽的占有欲的,不止是占有欲,还有时常与这种占有欲对抗的理智。
一开始觉得这就是喜欢。
没错,这的确是喜欢,但这种喜欢,不可持续,也愈发无趣。
恋爱谈崩了,难过痛苦了一次又一次之后,自然就明白了,所有强烈的占有欲到最后,都会带来等额的痛苦。
于是理智占据绝对上风,开始抵制占有欲。
就像小时候我们总想去改变别人,后来发现,比起改变,筛选是性价比更高的事。
如果是我
碰上一个想要激发我的占有欲,让我吃醋的姑娘,我第一反应会是“这人事多,处下去累,不适合恋爱”。
你如果是刻意想体会对方的吃醋或者占有欲,那就是想用自己的不稳定来激发对方的不安全感,让对方觉得自己很在乎你,这其实是变相PUA。
没什么选择权的人,或者涉世未深的年轻人会吃这一套。
而我们这种人,有选择权,有经历,只会默默地嫌你事多。
你做了什么事会让我吃醋或者占有欲强?
排除掉个别人天生性格上比较别扭的,按正常人角度来说,只有一个可能:你做事没边界没分寸,你越界了,你的越界令对方不安。
而让对方不安,即等同于你连最基本的安全感、体面和尊重都无法提供。
这样的对象,不够优质,过于费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