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刷到一个新闻,为了保护当事人及其家庭的隐私,武汉法院将对离婚案件当事人发放统一制式离婚证明书。
根据目前理解,所谓《离婚证明书》是指由人民法院为离婚案件当事人制作的,用来证明离婚案件当事人离婚事实的书面证明。
不同于法院的判决书和调解书中,详细的案情介绍和审理过程的记载,离婚证明书上,仅载明一些简单必要的信息,包括双方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案号及案件生效日期,隐去了裁判文书的其它内容,有效保护当事人的隐私。
由于采取诉讼方式离婚的案件,无法获得民政局的离婚证。其实,对于离过婚的人会知道,离婚的裁判、调解文书很重要,在社会上使用范围很广,而法院的裁判文书中大多含有双方感情生活细节,子女归属问题,以及抚养费、财产分配等等隐私。随时拿出来让人参观,着实尴尬!所以,在有必须证明离婚事实的需要时,很多当事人不得不提供完整的民事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很多时候很不情愿。
据此也可以看出,武汉法院的这个证明书挺好的,是个不错的创新!看来提出这个事项的人充分理解了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感受,并且还将这个想法付诸实施,是真正的为人民着想。点赞的同时,也希望这个创新能被广泛推广,这样才有实际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