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弄清楚这两个问题首要任务是确定事情发生的过程,细节不同,导致的结果也不尽相同。
先动手的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举例说明:两位暴脾气的小伙,饭店吃饭时因为互相多看了一眼,“你愁啥?瞅你咋地!”这种双方纠纷导致的普通打架,先动手的一方过错责任较大,未造成轻伤害的公安机关以调解为处理方式,如双方和解,则免于处罚。造成轻伤以上伤害的则由责任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二种情况举例说明:甲乙两方,如果可以证实是因为甲方先用语言对乙方进行诽谤、侮辱、挑衅,情节恶劣导致冲突的,即使乙方先动手打了甲方,也应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确定双方责任比例责任,不能直接认定乙方负主要责任。当然,如果乙方对甲方造成了轻伤以上的伤害,责任另行裁定。
重点来了,别人打我我只能被动挨打么?还了手就跟打我的人同等责任么?
当然不会,如果别人无缘无故或者因为一点无过错的小事对我抬手就打、提腿就踹,我必须可以还手!而且在正当防卫范围内不用承担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