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所得税申报中如何查询自己的所属行业?
如纳税人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方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的公告》的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的规定,A000000 《企业基础信息表》填报说明,“102所属行业明细代码”: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填报纳税人的行业代码,如纳税人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核定征收方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5年版)等报表>的公告》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及填报说明》的规定,年度申报时填写小型微利企业相关指标,本栏次为必填项目。“所属行业”:填写“工业”或者“其他”。工业企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除工业以外的行业填写“其他”。
二、通行费电子发票已勾选抵扣,如何进行申报?
根据《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符合规定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后,应当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登录本省(区、市)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进项税额,在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因此,该类发票需要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的发票信息。如已选择确认,该进项税额应在上述申报表栏次中进行填写。
三、如何提供并证明为家庭唯一住房,享受契税的优惠?
征收机关应查询纳税人契税纳税记录;无记录或有记录但有疑义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房地产主管部门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查询纳税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征收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