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请求权亦称公司盈余分配权,是指*基于其公司*的资格和地位,依法享有的请求公司向自己分配税后利润的权利。而公司盈余分配纠纷作为《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二十一、与公司有关的纠纷”项下的三级案由,其表面上涉及*与公司之间的争议,实则反映的是大*与小*、*与董事等之间的利益冲突。在大力强调优化营商环境的当下,合理权衡*权益保护与公司自治的关系,司法介入股利分配事项的必要性日益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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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数据可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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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有限责任公司盈余分配纠纷的司法裁判作为研究对象,笔者通过Alpha数据库设定关键词:案由“公司盈余分配纠纷”、高级人民法院和近三年,检索到的裁判文书合计133篇。通过解读各地省高院公布的典型个案,分析公司股利分配请求权存在的实现障碍和救济途径,以期对*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利润分配请求权起到导向作用。
根据检索的案例显示,与公司盈余分配纠纷有关的诉讼数据呈现以下特点:
1. 纠纷多发于广东、江苏、河南、广西等省市;
2. 行业多分布于房地产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
3. 审理期限多处于91-180天,平均审理时间较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