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
(一)起源和发展
1、起源:
1)习惯法
2)成文法——《十二铜表法》
①内容:涉及法律诉讼的程序、债务、家庭关系、财产继承、宗教以及犯罪和刑罚等方面。
②意义:是罗马第一部成文法;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贵族,保护了平民的利益。
2、发展:
1)公民法
①时间:罗马建国到公元前3世纪中叶
②范围:适用于罗马公民
③内容:包括元老院法令、元首命令、大法官告示、一些具有法律效力的习惯法。
2)万民法
①时间:共和国转向帝国时期
②原因:罗马的对外扩张,各种社会矛盾突显;公民法已不适应新形势的变化
③范围:帝国境内各族人民
④内容:主要调整财产关系,规定奴隶制和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3、完善——《查士丁尼民法大全》标志着罗马法体系最终完成。
(二)罗马法的内容
1、内容: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罗马法指通行于罗马统治的整个地中海世界的法律制度。狭义的罗马法指罗马公民法。从形式上可以区分为成文法与习惯法;从整体结构上看包括公民法、万民法等。
2、核心内容之一:承认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3、遵循原则:自然法思想(西塞罗)
4、实质(目的):维护奴隶主贵族的政治、经济利益
(三)罗马法的作用和局限性
1、作用:(对罗马)维系和稳定了帝国的政治、经济统治;(对欧美)奠定了近代欧洲法律体系的基础,是各国立法所遵循的范本;为近代欧美资产阶级战胜封建势力提供了理论武器;(对东方)对日本和中国也有很大影响。
2、影响: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罗马法的制定主要是体现帝国统治者的利益,对于被统治者来说,只能承担义务,受到不公正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