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贫困户精准识别标准及程序:
(1)贫困户精准识别标准:农户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当年扶贫标准线以下,没有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同时按照精准扶贫“四看法”综合评估分值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
(2)贫困户识别程序:组织宣传、发动→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评议(纠错)→村支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入户核实→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并公示(纠错)→ 乡镇核查并公示(纠错)→县级审核并公告(纠错)后批复→签字确认(各级负责人签字,贫困户认可)→录入系统。
2.扶贫对象脱贫退出标准及程序:
(1)贫困户脱贫退出标准:①以户为单位,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②达到“两不愁、三保障”;③精准扶贫“四看法”综合评估分值在60分以上(含60分)。
贫困户的退出程序:村民小组提名→村支“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后公告退出→报乡镇人民政府核准→签字确认→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中标识脱贫。
(2)贫困村退出标准: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且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
贫困村出列程序:贫困村申请→乡镇审批→县级核准→签字确认销号(脱贫验收表)→省市备案。
(3)贫困乡(镇)退出标准:严格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加快脱贫攻坚步伐进行奖励的意见》(黔党办发〔2011〕1)规定执行,贫困乡(镇)“摘帽”继续执行省定标准。
贫困乡(镇)减贫摘帽程序:乡镇申请→县级审核认定→签字确认(脱贫验收表)→省市备案。
(4)贫困县退出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贵州省贫困县退出实施方案》规定执行。贫困县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
贫困县减贫摘帽程序:县级申请→市级初审→省级核准并公示后认定,报国家备案→签字确认(脱贫验收表)。
来源:微凉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