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被执行人出其不意的打击,利用周末的契机,兴和法院院长巴雅尔、执行局长池建平统一部署要求继续加强周末执行力度,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5月20日,执行三组法官干警对拒不执行老赖王某某进行了司法拘留。
该案申请执行人张某某为被申请人王某某所开的加油站提供汽油,双方约定于2016年1月6日就所欠购油款进行结算,被申请人王某某在当日写下借据,后经张某某多次催要,王某某拒不给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张某某一纸诉状起诉至兴和县人民法院。后经兴和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王某某偿还原告张某某购油款82000元,但被告王某某拒不主动履行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张某某遂向兴和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传唤被执行人王某某来到兴和县人民法院,向其进行训诫引导,释法说理,询问其何时履行偿还义务,并明确告知其拒绝履约的法律后果,但被执行人王某某依旧以“没有钱”“没办法履行”的理由推诿扯皮,2018年5月20日,兴和县人民法院果断行动,依法对被执行人王某某进行司法拘留15天。
兴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利用周末加班执行,利剑再出鞘,直指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的违法行为,保持对拒执“老赖”的高压打击态势,形成执行威慑效果明显,营造了良好的解决执行难行动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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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内蒙古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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