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群自2016年2月22日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销售员岗位
小群来某科技公司面试时称,自己同时在两个公司工作,提出不在某科技公司上社保
要求每个月以现金方式补偿,并和工资一起打到卡里
并签订了“关于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之声明”。
2018年9月2日,小群向社保部门提出要求某科技公司为其补缴社保,后经社保部门稽核,某科技公司为小群补缴了社保并缴纳滞纳金。
2018年10月15日,某科技公司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小群返还已经领取的社保补助金、承担迟延缴纳社保的滞纳金。
同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仲裁请求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受案范围为由,对某科技公司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某科技公司不服,于法定期限内诉至法院。
经法院审理,依据小群签署的《关于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之声明》,其中内容包含“基于贵公司支付给本人的工资已包含社保费用”之内容。
小群作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知晓自己所签署文件的内容及含义,并承担相应的后果。
小群未能提交证据证明自己签署声明时原告公司存在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行为,则应当视为其在签署放弃社保声明时为自愿,也即小群知晓工资中包含社保费用。
某科技公司主张小群每月工资中包含500元的社保补贴,并提交了小群的工资表予以佐证,认定某科技公司每个月以金钱形式向小群支付了社保补贴,后某科技公司又为小群补缴了社保,劳动者在社会保险方面已不存在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返还为代替缴纳社会保险而支付的金钱。
关于某科技公司要求小群支付延迟缴纳社保滞纳金的要求,因缴纳滞纳金是单位延迟缴纳社保的法定义务,其请求没有法律依据。
诉说你的忧愁,群益帮您解忧。
作者:高鑫宇律师
文中所有图片、视频,如无特殊说明,均来自互联网。
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