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上班时,用人单位都会按照社保法的规定,为职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括了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五大保险。但是当本人离职或是辞职以后,所有的社会保险都处于停缴状态,严重的还会影响自身社保权益的享受,不上班了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处理好自己的社保事宜,是事关自己切身利益的大事情。
随着就业模式,就业观念的多元化,人员流动已经成为职场领域的新常态,人员的不断流动,也给社保关系的处理带来很多不确定性,很多人在离职以后,将自己的社保束之高阁,处于不管、不理的状态,但更多的人由于对社保知识不了解,不知道怎么处理自己的社保关系,也不知道不上班以后,对自己的影响最大就是社保权益的享受。
职工不上班以后就从在岗职工变成了失业人员,有的可能是按照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在岗时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了失业保险,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人员,可以办理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手续。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医疗保险可由失业保险基金代为缴纳,在失业期间生病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是有保障的,但很多地方并不是按照统账结合的模式缴纳,而是只缴纳的统筹部分医疗保险费用,没有个人账户,也就是个人账户不再返钱,但个人账户资金还有余额的可以继续使用。
养老保险部分,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现在是可以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不管是不是在户籍所在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都是办理了失业就业登记证的。只要凭失业就业登记证,都可以在原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参保地继续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如果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按照各地社保制度的规定,个人缴纳社保只能在户籍所在地继续缴纳,这样就不能在原来工作地的参保地继续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可以采取三种方式进行解决。
一是抓紧时间重新找工作由新单位继续缴纳。如果不在原单位上班以后,只要重新找到了工作的,而且是在同一个省的范围之内,新单位都可以按照职工原来的缴费账户继续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在实际缴费以后,在统筹区内转移社保关系也是非常方便的,因为离职期间断缴的社保也是可以补缴的。
二是办理失业就业证在当地继续缴纳。户籍不在当地的失业人员,虽然不符合办理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但只要办理了失业就业登记证,就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原单位所在地的参保地,在原来的账户上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个人不用再缴纳。
三是将社保关系转移到老家继续缴纳。如果不再上班以后回到了老家的,可以在老家以个人身份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临时缴费账户,在实际缴费以后,可以通过国家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社保关系的转移手续。如果男性年龄超过了50岁,女性年龄超过了40岁的人员,由于不符合社保关系的转移的年龄的条件无法办理社保关系的转移,只有在老家继续缴费至法定的退休年龄,确定了退休地之后在办理退休时再通过退休地社保机构办理社保关系的转移归结,累计计算缴费年限办理退休。
如果不上班以后,自己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已经达到了最低缴费15年,养老保险可以继续缴费,也可以停止缴费,停止缴费以后,不影响今后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回到参保地办理退休;医疗保险可以在老家继续缴纳职工医疗保险,也可以缴纳居民医疗保险,到了办理退休时再向退休地的医保部门申请医保缴费年限的认定,缴费年限达不到规定的缴费年限的可以通过补缴的方式完成。
综上所述,不上班了自己社保还是需要认真处理和关注的,可以根据本人的实际采取继续缴纳,转移社保关系等方式进行处理,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停缴以后,不影响今后办理退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