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是否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有什么政策?
“新生儿”当然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按照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政策规定,具有本市户籍或其父母一方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居住证)的新生婴儿出生之后三个月内都可以办理参保缴费登记,并从出生时开始享受医保待遇至当年末止。出生之后超过三个月补办参保缴费的,设立三个月待遇等待期;涉及跨年度享受待遇的,须按两个年度缴费。
我市医保部门将市妇儿医院作为“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试点,在市妇儿医院出生的新生儿父母只需要在医院窗口提交《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儿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原件和结婚证原件等材料完成网上申办,即可等待社保卡(医保卡)制卡和申报材料领取,一次性完成新生儿参保登记,再通过税务部门“掌上办”缴费渠道自助办理缴费事宜。
儿童大病保险报销的相关政策?
为更好地解决儿童身患重病带来的整个家庭医疗负担沉重问题,2021年11月1日起,我市部分医疗保障政策有所调整,我市0至14周岁(含14周岁)儿童参保人的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统一由原来的11000元降低至5500元,同时取消儿童参保人大病保险分段按比例报销政策,对起付标准以上的合规医疗费用一律按照最高比例70%报销。也就是说所有参保儿童不管身患何种疾病,其在参保地住院医疗花费除了享受正常的基本医保待遇之外,在大病保险保障方面其合规医疗费用超过5500元以上的部分,可再报销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