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判决结果、深思
案发6个月后,董燕平和小军父亲离婚了。她和孩子的生父一起坐在了法院的原告席,要求小军赔偿200万元。


小军的父亲明确表示,没有赔偿能力。
一般来讲,如果死者家属愿意出具谅解书,可以对凶手从轻判处。
小军父亲无法拿出赔偿款,自然无法取得董燕平和前夫的谅解。
小军在作案时,只有17岁,还没有成年,对他的判刑不能完全按照成年人的标准。
最终,法院判决小军无期徒刑。
小军作案时年仅17岁,在此之前,他在村民眼里是一个不惹事生非的好孩子。
亲生母亲的病逝,让他12岁就失去了母爱,而父亲常年在外奔波,无暇顾及他。
父亲后来与表弟的前妻结合,亲族都是持反对意见。因为这不符合农村的伦理观念。
小军家并不富裕,父亲再婚,继母带来与前夫生的一儿一女,3个孩子要养活,对于小军父亲来说,经济压力陡然增加不少。

据亲戚透露,小军上职高第一学期的学费3500元,还是亲戚给的。这说明,一家人的经济很拮据。
而当时,大多数农村家庭只有一个男孩,如果男孩不继续读书了,父母就要张罗着给儿子建房或者买房,为儿子娶妻做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