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安县人民法院通过强制执行加善意劝解的方式,迅速执结一起退伙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张某拿回投资款后对法院的快速高效执行连声称赞。该案执行标的为70035.63元,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时7个工作日,体现了执行干警用高效行动兑现司法为民的庄严承诺。
2022年7月张某与刘某因退伙纠纷闹上法庭,该案于2022年8月5日经德安县人民法院调解结案,确认刘某应返还张某投资款项及利息共计70035.63元,于2022年8月30日前支付3000元,余额分9期至2024年11月30日前付清。后因刘某未按约定履行首期还款义务,张某于2022年10月13日向德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于10月14日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于7日内履行还款义务,并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银行、微信账户内的30000元存款。10月21日执行法官依法将被执行人刘某传唤至法院,通过询问了解到被执行人刘某现经营着一家建材店,本着善意执行的原则,通过明理释法、讲清利害,告知其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法院可以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并还可对其进行罚款、拘留,这些强制执行措施都势必会影响到其建材店的后续经营。最终,被执行人慑于法律权威,又当场筹措了40000元,向申请执行人还清了全部欠款。
今年以来,在执行攻坚过程中,德安法院执行干警注重在工作中提高服务意识,用心用情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依法用足、用好、用活各种强制执行手段和措施,尽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来源:德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