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年哈尔滨供暖起止时间:当年10月20日至次年4月20日
“太冷了,在屋里得穿厚衣服了,能不能提前供暖?”“我家晚上得用电暖气了,希望能够提前供暖。”最近几天,哈尔滨的气温持续走低,市民们热盼提前供暖,但是,按照《哈尔滨市城市供热办法》规定,供热起止时间为当年10月20日至次年4月20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前供暖呢?针对市民关心的问题,13日,记者采访了哈尔滨市供热主管部门及多家供热单位。
据了解,根据《哈尔滨城市供热办法》规定,供热的起止时间为当年10月20日至次年4月20日,如遇到气温骤变可以提前供暖,但是,气温骤变是什么标准呢?据介绍,以气象部门预报的气温为准,如果连续五天且日平均气温低于5℃,由供热主管部门向哈尔滨市政府提出申请,经过批准后才可以开栓供热。目前,哈尔滨连续五天日平均气温并没有达到这个标准,所以,不能提前供热。多家供热单位表示,20日是法定开栓日期,开栓之日便是达标之时,今年将让市民在温暖屋子里度过寒冷的冬季。 (记者 仲亮)
来源:龙头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