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年来,受特殊事情的影响,人们的生活和收入也不断受到影响,一些家庭的收入减少或失业之后生活也逐步面临困难。而国家为了保障民生领域所出现的各种问题,巩固农村脱贫后所取得的各项成果,相继在城乡地区实施了一系列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措施,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了社会救助范围,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和就业、产业等帮扶。
在今年的第四季度工作部署中,有关部门就提出要在救助领域多下一些功夫,加强保障范围,实施新一轮的保障政策。这不,在工作部署发布后,有关部门很快也发布了文件。
笔者从新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中了解到,在接下来的工作安排中,也将在农村的救助领域落实一项新的帮扶机制,具体是怎么落实的呢?一起看看吧!
农村要建立实施的两项新机制在该《通知》中,为了进一步实现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措施能够增强有效,切实做到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底线,在接下来的工作安排中,会要求各地区要“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和低收入人口分层分类救助帮扶机制”。
首先是利用好现在建立的全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在各个部门中相互应用,然后进一步完善低收入人口的预警指标,通过信息化的手段和数据对比以及综合评估,全面排查存在返贫致贫风险或生活困难的低收入人口,一旦发现有预警对象需要及时下乡走访,核实情况,实施一系列救助帮扶措施。
值得大家注意的是,建立动态监测机制之后,各部门也会加强信息共享,继续健全制度,然后做好对接工作之后,每一个季度或每半年都会开展一些数据对比排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监测预警范围。
而低收入人口符合帮扶要求之后,各地区也会按照新建立的分层分类帮扶机制对这些人群实施分类帮扶措施。
主要是根据重病、残疾、就学、失业、无业等情况作出分类帮扶措施,对于全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应该及时关注他们的生活情况,符合条件的要第一时间纳入救助范围。
对于因病、因残、因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家里的生活困难的要及时根据情况进行评估,采取有效的措施帮助这些家庭解决生活上的问题,没有收入保障的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就学有问题的符合实施教育补助的要及时给予补助。
如果是因病支出负担比较重、返贫风险比较高的低保边缘群体和支出型困难群体以及重病残疾人员,在医疗这方面也可以启动预防因病返贫致贫机制,及时给予困难群体救助。
值得困难群众关注的是,各地区在保障救助对象基本生活的同时,也会根据每一个监测对象和困难群众的实际需求,及时将求助信息发送给有关的部门,然后根据部门共享的信息对需要帮助的对象实施新的办法。如果符合救助帮扶的对象还会提供主动服务等功能,及时让困难群众自助申请。
好了,以上就是根据新发布的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为大家解读的内容,对此,大家怎么看?你支持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