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贵州省发改委网站发布了“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有线电视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容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共事业收费,为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有线数字电视网络技术发展水平,现就规范我省有线电视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取消部分收费项目
(一)模拟电视收视维护费
取消原收费标准为14元/月的模拟电视收视维护费。对数字电视未覆盖的地区,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广电网络公司)须继续提供模拟电视服务。
(二)加装机顶盒安装工料费
取消原收费标准为80元/个的加装机顶盒安装工料费,加装机顶盒由用户自行购买。
(三)移装费
取消原收费标准为150元/户的移装费。
(四)报停费
取消原收费标准为10元/户次的报停费。
(五)开通费
取消原收费标准为20元/户次的开通费。
(六)用户证工本费
取消原收费标准为5元/证的用户证工本费。
(七)过户手续费
取消原收费标准为10元/户的过户手续费。
(八)超长电缆费
取消原超出用户家门头到用户盒之间同轴电缆线15米(不含15米)以上另行收费项目。
上述项目取消后,省广电网络公司须继续免费提供相关服务,不得继续收费或转以其他名义收费。
保留的有线电视服务收费项目
(一)政府定价的有线电视服务收费项目
1.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收费标准及减免优惠范围按照《省物价局省广电局关于全省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优惠减免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费〔2012〕27号)、《省物价局省广电局关于制定全省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13〕179号)执行。
2.有线数字电视安装工料费。收费标准为260元/户。对新建住宅,有线数字电视安装工料费包含在房屋销售价格之中,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省广电网络公司不得再向购房者另行收取。
(二)协商定价的有线电视服务收费项目
省广电网络公司为用户提供付费、信息服务等个性化服务的增值业务服务及收费标准,可根据服务内容提出合理价格方案,用户自主选择后协商确定购买。
用户有管道需地埋安装、楼层管线暗埋等需求的,省广电网络公司可根据用户需求,结合施工难易程度及当时的材料价格与用户协商合理收取。
协商定价的有线电视服务收费不再实行备案。
提高服务质量
(一)节目设置
在原有74套标准清晰度公共数字电视节目、8套以上立体声调频广播节目、互动地方信息(政务、生活、商情)、电子节目指南、频道自动更新的基础上,免费增加央视一套等高清频道,频道数量不低于15个。
(二)服务规范
省广电网络公司应为用户提供高清机顶盒(含智能卡,下同)使用。为用户安装首个高清机顶盒不得收费,安装第二个及以上高清机顶盒的,可收取机顶盒成本费,具体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累计6年缴纳基本收视维护费的用户,主终端可免费置换为高清机顶盒。省广电网络公司应当制定置换时间表,将置换计划、进度安排等向社会公布。
其他事项
(一)省广电网络公司须严格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收费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将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批准机关及文号、监督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原《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广播电视局关于明确全省有线电视相关服务收费的通知》(黔价费〔2009〕13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