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召开公交汽车票价改革听证会的通告》(第2号),拟定了两套公交票价改革方案,并提出实行老年人错时乘车制度、换乘公交优惠、票价优惠政策等要点。听证会将于7月16日上午召开。
方案一
以10公里为基准计价里程,10公里以内起步价每人次2.00元(旅游公交线路3.00元),超10公里以上部分,每5公里(旅游公交线路4公里)为一个票段,每段1.00元进级。
方案二
基准票价(上车票价)每人次1.00元(旅游公交线路2.00元)。从上车开始按每公里0.20元/人次计价(旅游公交线路每公里0.25元/人次),以1.00元进级。
通告同时公布了
相关乘车制度及优惠政策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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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老年人错时乘车制度。为避开早晚上下班、上下学客流高峰,保障老年人的出行安全,实行老年人错时乘车制度。早高峰6:30至8:00、晚高峰17:30至19:00,在这两个时段,满65周岁以上老年人持公交卡刷卡乘车按7折计费。其他时段,按规定给予优惠。
换乘公交优惠。实施“公交60分钟内换乘优惠1元” 公交换乘优惠仅适用于公交卡持卡人,即乘客使用公交卡扫码付费乘坐公交车,在下车刷卡付费时间算起60分钟内换乘其他公交车辆,均可享受1元优惠,次数不限。
票价优惠政策。根据《残疾人保护法》《海南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有关规定,对重度残疾人(一、二级)、残疾军人、残疾人(三、四级)、低保人员、失业人员、现役军人、优抚对象、退役军人、消防人员、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及老年人相应提高乘车优惠待遇。增加通勤乘客每自然月个人支出累计超定额部分给予更加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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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三亚市发改委
编辑:陈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