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的女性参保者,都希望自己能在50岁时办理退休领取退休养老金待遇。
为了达到50岁退休的目的,有的女性参保者,还不惜一切代价通过挂靠单位的方式进行违法参保。
那灵活就业的女性参保者,究竟是50岁退休好还是55岁退休好呢?
其实这是一个可以用辩证的方法进行看待的问题。
也可以说是各有利弊的问题。
首先,我们国家的社保政策是多缴多得。
所以55岁退休,个人账户金额和缴费年限都比50岁退休的参保者多,所以退休养老金待遇也自然会多。
反之,参保者如果50岁退休的话,个人账户金额和缴费年限,都比55岁退休的参保者少5年,所以退休养老金待遇也自然会少。
但如果再从个人经济条件的角度看待这个问题的话,就又是一个结论。
对于经济条件不是很好的女性参保者来说,少缴5年社保费,就减少了5年的经济负担,这对参保者来说,也算是一件好事。
再除此之外,50岁退休和55岁退休的计发月数也是不同的。
50岁退休的计发月数是:195个月。
55岁退休的计发月数是:170个月。
而计发月数越大,养老金待遇就越低,计发月数越小,养老金待遇就越高。
所以综上所述,我们不难看出,其实灵活就业的女性参保者,50退休和55岁退休,利弊基本是差不多的。
基本不存在哪个更好,哪个更不好,基本就是与多缴多得的政策相吻合的。
所以我个人认为,灵活就业的女性参保者,不存在50退休好还是55岁退休好的问题,应该是利弊参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