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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8 11:28
近日,浙江杭州,萧山瓜沥派出所城区警务室队员巡逻至瓜沥镇进化村生产湾河附近时,远远发现一名男子正在河边捕捞水产品。
2名队员向所里汇报情况,封盛副所长当机立断,安排综合指挥室调取周边监控,固定证据,随后果断指令开展现场查处。
队员们迅速上前将该男子控制,现场查获网兜一只,河虾0.2斤和河蟹等渔获物,还有可疑空药瓶一只,瓶身标签写着“溴氰菊酯”。
“你用这个做什么?”
面对队员质问,男子嗫嚅着回答:“用来药虾的。倒河里,很快虾就浮起来了。”
经查,嫌疑男子名叫屈某某(34岁,贵州人)。当天因闲来无事,便拿着家中剩下的药物,在进化村生产湾河采取毒渔的方式进行非法捕捞。
被抓获时,屈某某已将瓶中剩余的溴氰菊酯全部倒入生产湾河水中。
屈某某明知该区域属于禁渔区,却辩称他理解的禁渔是禁止捕鱼,没有说不能捕虾。民警问其这样毒来的虾能做什么?屈某某称自己想吃。“听说那条河的虾很灵的,吃了补。”
经萧山警方委托专业机构鉴定,8月31日,鉴定结果证实屈某某倒入河中的确是“溴氰菊酯”。
屈某某的行为已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处。
(素材来源:浙江科教《小强热线》 实习编辑:刘圣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