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读者留言,他想了解法院所希望看到的证据形式,以便更好地准备证据。其实,证据材料的提交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审理进程,规范、高效的提供证据,也能共同推进审判效率。一起来看看在这方面有经验的法官、法官助理和*员,从不同的角度来探讨更为合理的证据整理形式。相信这些智慧,能够给你启发。
本期问题
向法院提交证据,
怎样整理,才更清晰有效?
陆望舒(松江法院民事庭 二级法官)
法院审理案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查清事实是适用法律的前提,而查清事实离不开证据。无论是在线提交证据还是邮寄提交,一般都需要一份证据目录来指引,毕竟合格的证据目录好比使用说明书,能够快速有效地发挥证据的证明作用。所以,我觉得比较清晰、高效的证据目录和整理形式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 注明证据来源。没有标注来源的证据常常让人一头雾水,比较好的做法是通过标题或落款形式写对案号、写明身份、写清名称,直接了当表明来源,方便第一时间定位到所涉案件。
2. 证据目录称谓统一。当事人基于诉讼身份的理解会采用(被)答辩人、(被)反诉人,(被)申请人等称谓,一审民商事案件中可以直接以原告被告相称,简单明了不绕脑子。
3. 证据目录表格化更清楚。证据目录以表格的形式呈现一目了然,整齐美观。同时在表格中对应证据序号、证据名称、证据来源、证明对象(目的)、证据页码这些必备要素进行填写,做到重点突出,简明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