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听人说:"买商品房还是如回老家买地自己起房子,自己起的房子可以子子孙孙都可以住,商品房只有70年产权,辛辛苦苦工作还房贷30年,还没享受够了,70年一到房子可能就没有了"。
那么商品房70年产权到期后房子就真不属于自己了吗?下面来给大家解答这个疑问。
所谓的商品房产权年限70年并不是指房屋所有权年限,而是指房屋所在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也就是说这套房子只能在这片土地上70年,70后如需继续在这片土地上,需另外收税。对房屋产权70年具体解释如下:
1.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70年,是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
2.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其中,房产证上会注明房屋年限,包括最后土地使用年限。
3.如果70年到期了,房子还在,只需补交地税就可以了,因为土地年限到了,但房子还是属于你的。
4.如果房子要拆了,**给你重新分配了,使用年限也是重新计算。
5.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
总而言之,户主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属于个人的私有财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所以买商品房的业主们不用担心70年没房子这件事情啦。当然拥有50年产权的商业用房也是如此。
需要提醒的是:"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自动续期,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支付土地使用费续期的期限、土地使用费支付的标准",这一延续费问题规定实际上还未正式确定下来,目前只是一个草案,具体如何操作我们还需等北京第一批满70年的产权商品房到期后依据政策法律来定。
PS:农村的土地产权也不是个人拥有的的,《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所以农村土地是属于集体产权的,传不了子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