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带即“生命带”,是汽车发生交通事故时最基本、最重要的乘员保护装置。系好安全带只要三秒钟,而不系安全带则有可能失去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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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4日13时03分许,郭某某驾驶冀D230**号轻型普通货车沿邯郸市邯山区刘南线由北向南行驶,当行驶至刘南线与贾中线十字路口时,因未按交通信号灯通行,与沿贾中线由东向西行驶张某某驾驶冀DKS0**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
事故造成冀DKS0**号小型轿车乘车人张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时,冀DKS0**号小型轿车乘车人张某坐在车辆后排未系安全带,车体发生碰撞后被甩出车外,造成软组织挫伤。
02
2019年11月3日上午9时31分左右,一辆灰色面包车沿清苑区保衡路由北向南行驶而来,驾驶过程中,面包车突然失控,与对向行驶的白色越野车相撞,面包车驾驶人被甩出车外,又被紧接而来的黑色越野车二次碾压。
民警在现场看到,面包车车头严重损毁,前挡风玻璃破碎,与之相撞的白色越野车左前侧损坏。面包车驾驶人张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安全带就是生命带!上面两个案例中,不论是车辆驾驶人还是乘客,没有安全带的保护,在事故发生瞬间被甩出车外致受伤甚至死亡。而下面这个案例中,由于驾驶人系了安全带,事故发生瞬间被牢牢固定在座位上。
03
2020年12月14日11时许,石家庄井陉,一辆小客车沿农村公路行驶至一村口弯道处没有减速,与相对方向行驶的重型罐式半挂车剧烈相撞,小客车驾驶人受伤,现场的道路摄像头记录下这惊险的一刻。
幸亏小客车驾驶人系了安全带,加上安全气囊的保护,并无生命危险,但是造成左腿两处骨折,右腿一处骨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安全带是一种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对驾驶人和乘客的人身安全起着保护作用,当高速行驶的汽车发生碰撞或遇到意外情况实施紧急制动时,安全带能够将驾乘人员束缚在座位上,防止发生二次碰撞。同时安全带有缓冲作用,能吸收大量的撞击能量,减轻驾乘人员的伤害程度。安全带,生命带,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规范使用安全带!
来源: 衡水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