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了,户口簿上婚姻关系该如何写?写复婚、再婚还是已婚?近日,一位市民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留言,咨询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条例中,对复婚婚姻关系登记是否有明确规定?对此,武汉市公安局回复表示,“初婚、再婚、复婚”均属于“已婚”状态,户口簿上“婚姻状况”填写为“初婚、再婚、复婚”的,市民可前往户籍地派出所改为“已婚”。
市民陈先生称,他和老婆之前因私人问题办理了离婚,前不久两人解决了矛盾重归于好,目前已重新办理结婚,但去辖区派出所更新户口簿婚姻状态时,办理人员表示户口簿婚姻状态只能填写复婚或者再婚。
办完手续回家后,陈先生对此难以释怀,他表示,自己和爱人今后诸多地方会使用到户口簿,不愿意户口簿婚姻关系一栏填写“复婚或再婚”,担心家人看到后会有所担忧,或造成其他不好的影响。
陈先生表示,自己留言就是想咨询一下,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条例中,对复婚婚姻关系登记是否有明确规定?
接到市民留言后,市公安局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置。市公安局回复表示:公安机关的人口管理系统中“婚姻状况”均按照2003年发布的国标字典(DB/T2261.2-2003)设置。目前,武汉市使用的户籍管理系统中“婚姻状况”也是使用的国标字典(DB/T2261.2-2003)(包含:未婚、已婚、初婚、再婚、复婚、丧偶、离婚和未说明的婚姻状况)。按照“婚姻状况”国标字典的设计,“初婚、再婚、复婚”均属于“已婚”状态,公安机关在系统录入时,应按照公民实际情况填写,但在出具户口簿时,应打印为“已婚”。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工作人员表示,陈先生反映的这类情况较为普遍,目前,此情况我局已向上级部门反映,将尽快对系统予以修改完善。市民朋友的户口簿“婚姻状况”填写为“初婚、再婚、复婚”的,可前往户籍地派出所改为“已婚”。
3月29日,记者联系上陈先生,陈先生表示,自己留言后,反映的问题已经解决了,辖区派出所对他的户口簿进行了更改,婚姻状态由“复婚”改成了“已婚”。(记者 李爱华)
来源: 长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