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生命之源,水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类健康与否与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水生态环境问题一度成为困扰我国发展的一大难题,然而随着国家近年来不断加大治理力度,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取得显著成效,特别是近十年来,我国水环境质量发生了转折性的变化。截至目前,我国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状如何,有哪些问题、又采取了哪些对策措施呢?
01我国水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2023年2月份,生态环境部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2022年全国水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的新的明显成效。
在长江、黄河生态保护修复治理方面,长江、渤海排污口溯源任务完成九成以上,推动解决2万多个污水直排、乱排问题;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方面,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累计新建污水管网9.9万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088万吨/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方面,累计完成2804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0363个问题整治,有力提升涉及7.7亿居民的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全国累计划定1.96万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了84%。
2022年,全国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顺利完成。国家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为87.9%,同比上升3.0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0.7%,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长江干流连续三年全线达到Ⅱ类水质,黄河干流首次全线达到Ⅱ类水质。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同比分别降低2.1%、6.8%。
02我国水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问题虽然我国的水生态环境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水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与美丽中国建设目标要求仍有不小差距。综合分析,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存在不平衡性和不协调性
工业和城市生活污染治理成效仍需巩固深化,全国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仅为60%左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足30%;城乡环境基础设施欠账仍然较多,特别是老城区、城中村以及城郊接合部等区域,污水收集能力不足,管网质量不高,大量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偏低,汛期污水直排环境现象普遍存在,城市雨水管网成“下水道”,各类污染物在雨水管网“零存整取”。城乡面源污染防治瓶颈亟待突破,受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面源污染影响,汛期特别是6月至8月是全年水质相对较差的月份,长江流域、珠江流域、松花江流域和西南诸河氮磷上升为首要污染物。城市黑臭水体尚未实现长治久清,松花江、黄河和海河流域等仍存在不少劣Ⅴ类水体。
(2)水资源不均衡且高耗水发展方式尚未根本转变
我国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供需矛盾突出,部分河湖生态流量难以保障,河流断流、湖泊萎缩等问题依然严峻,成为当地生态环境顽疾。黄河、海河、淮河和辽河等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远超40%的生态警戒线,京津冀地区汛期超过80%的河流存在干涸断流现象,干涸河道长度占比约1/4。作为高耗水行业的煤化工,全国80%的企业集中在黄河流域。2020年,我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565,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57.2立方米和32.9立方米,用水效率仍明显低于先进国家水平。
(3)水生态环境遭破坏现象较为普遍
流域水源涵养区、河湖水域及其缓冲带等重要生态空间过度开发,造成生态功能严重衰退、生物多样性丧失、湖泊蓝藻水华居高不下等一系列生态问题。全国各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降低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长江上游受威胁鱼类种类较多,白鳍豚已功能性灭绝,江豚面临极危态势;黄河流域水生生物资源量减少,北方铜鱼、黄河雅罗鱼等常见经济鱼类分布范围急剧缩小,甚至成为濒危物种;2020年国控网监测的重点湖库中处于富营养化的湖库个数为32个,较2016年上升7个,太湖、巢湖、滇池等湖库蓝藻水华发生面积及频次居高不下。
(4)水生态环境安全风险依然存在
大量化工企业临水而建,长江经济带30%的环境风险企业离饮用水水源地周边较近,存在饮水安全隐患;因安全生产、化学品运输等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频发。河湖滩涂底泥的重金属累积性风险不容忽视,长江和珠江上中游的重金属矿场采选、冶炼等产业集中地区存在安全隐患。环境激素抗生素、微塑料等新污染物管控能力不足。
(5)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与发展需求不匹配
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新型工业化深入推进,城镇化率仍将处于快速增长区间,粮食安全仍需全面保障,工业、生活、农业等领域污染物排放压力持续增加。生态文明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地上地下、陆海统筹协同增效的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亟待完善。水生态保护修复刚刚起步,监测预警等能力有待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仍需进一步完善,流域水生态环境管控体系需进一步健全。经济政策、科技支撑、宣传教育、能力建设等还需进一步加强。
03水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措施(1)控制水污染
改善水生态环境,首先要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基于目前大量工业排放严重污染水体的问题,需对企业进行集中整治,要求分布在主要水体流域周围的工业企业减少排放量,且污水必须达标排放。同时要在工业废水的排放处安装监控,实时监督。对没有按照标准大量排放废物和废水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加强新建项目要审批管理,提高如造纸业等污染物较多企业的审批门槛。
城镇居民的生活用水,要集中处理,禁止在河道周围堆放垃圾,控制生活污水直接入河。农村地区还要针对农业种植污染、水产养殖污染等问题进行治理。水产养殖应逐渐向生态渔业发展,减少向湖内投放的鱼饵、饲料等,收缩围栏网养殖面积,必要时需采取水生态环境修复手段。沿岸地区的农作物种植要科学施肥。禁止在河流周围焚烧秸秆。加强农村地区水体及河道保护举措的宣传,增强基层民众保护水生态的意识。多措并举,控制水污染进一步加重。
(2)加强水环境监测
保护水生态环境,时刻了解水生态修复的情况,发现问题,并对现有的保护和修复措施不断完善,提高保护效果。地方环境监测部门要负起责任,定期汇报环境监测的数据,对重点污染地区进行排查,举报非法排污的企业。
(3)启动湿地生态修复工程
天然湿地具有很强大的净化功能,能够拦截径流携带的泥沙和污染物,调节水量,是天然的水污染治理屏障。要启动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包括在生态遭受严重破坏或者原水产养殖湖水区域种植和投放原生水生植物,逐渐建立和恢复水生态系统,构建更加复杂的水生生物食物网,增加水生态系统完整性。
(4)整治河道
针对河流中经常出现淤泥沉积、垃圾较多的现象,开展主要河道整治工作。整治河道要以左右两岸、上下游兼顾为原则,因地制宜,利用河道的季节性变化,适时开展清淤工作。对个别冲刷严重的河岸,要及时进行加固。尽量保持河岸及岸滩、江心洲、岸线等自然形态,维持河道两岸的行洪滩地,保留原有的湿地生态环境,减少由于工程对自然面貌和生态环境的破坏。可以利用河道周围的石块砌筑河岸,降低成本。
(5)保护水生物种
对于水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区域,要加大对现有水生物种的保护力度。依法严厉惩治捕捞者。对搁浅、受伤的水生动物进行救治,在合适的时机放生。通过清理河道淤泥、垃圾及过度生长的水生植物,为水生动物提供适宜生存的环境。
(6)建立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保护和修复水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各个部门的配合,将制度和标准层层地落实下去。必须执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监督力度。相关部门要保证水生态污染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对不作为或有重大失误的相关负责人,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追责问责。
整理自:
1. 2023年2月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
2. 《城市蓝皮书:中国城市发展报告No.14》p208~210.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1年10月.
3. 长江攻坚战行动方案 • 专家解读①丨以科技创新助力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 曲久辉. 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 2022-10-08.
4. 杨竹雨,蔚荣华,郭浩房.关于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的探究[J]. 环境与发展, 2018(5): 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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