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林外史》第四十四的故事由汤镇台转入余氏兄弟,兄弟两人的相亲相爱之情的确令人感叹。第四十五回题目“敦友谊代兄受过”,敦做动词讲有注重,诚心诚意之意。
余家两兄弟相亲相爱,余大先生是个贡生,平日在外做先生,余二先生在家读书参加科考。汤镇台听人说余大先生举业不错,让儿子去拜余大先生做老师,汤大公子上了个不伦不类的名帖,余大先生见他没拜师的诚意,辞了不愿去。
余大先生已经是五十多岁光景,从外面做先生回家,也不进自家门,跟着兄弟同吃同住,不分彼此。他两个人同心,十分难得,要到外面弄笔钱回来好好安葬父母。
五河县当地十分讲究迁葬,认为父母葬得好可以子孙发达,中状元做大官。余家兄弟的父母已经去世十多年,灵柩停在家里,一直没安葬,这也是萦绕在兄弟两人心中的大事。
余大先生经过表兄杜少卿家,在酒席上谈及寻地葬父母,礼乐专家迟衡山说,只要坟地干暖,无风无蚁,得安先人,足矣!那发子孙的话听不得。都说是郭璞说的可以中状元,其实郭璞是晋朝人,状元是唐朝才有的官号,如何信得!
酒席上众人谈及当地人热衷风水,有的人家父母已经葬了二十多年还要听信风水迁葬,就是为了发子孙为富为官,弄得父母在地下不安,实在要不得。
余大先生带着银子回家和余二先生商议,请风水先生看了一块适合安葬父母的地,并不必讲发富发贵,只要地下干暖,无风无蚁。风水先生答应了,替着看了一块地,又请择日子安葬。
不巧的是,没到安葬的日子,余家对面邻居失火,余家两兄弟半夜惊醒,请人把父母灵柩搬到街上。当地的风俗,灵柩抬出门再要抬进来,就要穷人家。所以亲友邻居都劝他兄弟趁此抬到山里择日安葬。
两兄弟不肯,商议说,葬父母应该正经祭祀祖先,辞灵,遍请亲友会葬,不可草率,还要把父母灵柩请回中堂,就是穷死,也是兄弟愿意。
就这样,众人劝着都不听,当着众人面将灵柩请进中堂,等着风水先生择了日子再按礼出殡归葬。这件事传遍了,都说余家两兄弟呆串了皮了,做出这样倒运的事!
余氏兄弟的故事主要就是余大先生为了给安葬父母,到相好的官员处打秋风分的一百三十多两银子,当然银子官员是不会自己掏腰包,而是让他私和人命去说情,求说情的人送他这笔银子。
余大先生私和人命这件事用的是他兄弟余二先生的名字,这件事发后,当地衙门要捉拿余二先生,余二先生写信让哥哥在外面不要回来,他揣着明白装糊涂,一遍遍与官府周旋,他的朋友和妻舅都劝他把这件事推给他哥,他不肯这样做,用他在事发之时参加秀才考试来证明时间是重合,没有这回事,把这件事挡走了,才写信让余大先生回来。
文中写:余家弟兄两个,品行、文章是从古没有的。人命案件虽说不是余大先生做的,但是他明明知情,却替犯人说情,只为这银子葬父母,这件事就不能说余大先生有什么品行。
我喜欢看古典小说,有时候虽然不是同一本书,但是会联想到一些情节,余大先生替人命案件说情使我想起《金瓶梅》中苗青贪财害主,同样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件,苗青用一千银子贿赂西门庆就把事情摆平,那么受害人何时能够冤情昭雪?
同样对比书中另一个人物鲍文卿,文卿是官员向鼎最信任的好友,衙门书办请鲍文卿在向鼎面前说个情就可得二三百银子,鲍文卿不肯,他说:这人愿意拿银子寻人情就没理,若准了他就要那边受屈,岂不丧阴德?(二十五回)
余大先生品行在这件事上是有污点的,通篇来看,两兄弟除了这件事上缺德,其他事情还是值得尊敬的,也是瑕瑜互见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