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牵引性、战略性作用,以高质量项目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结合长治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项目为第一支撑”鲜明导向,聚焦“六新”和“两新一重”,完善项目推进机制,以储备项目为基础、年度建设项目为支撑、重点工程为引领,构建全市项目一体化谋划、推进、服务、保障体系,形成“一切为了项目、一切服务项目”新局面,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增后劲。全市储备项目规模动态保持在年度投资规模的5倍以上,全年储备项目开工转化率达到30%以上。
扩投资。持续扩大有效投资,全市年度投资增速高于GDP增速。
优结构。“十四五”产业投资占比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六新”项目年度投资占全市产业投资比重达到三分之一左右,开发区产业投资规模年均增长20%以上。
提进度。加快项目开复工,上半年续建项目复工率达到100%,新建项目开工率达到80%以上。招商引资项目当年签约、当年开工比例达到50%左右。
二、重点任务
(一)分级分类谋划项目。坚持扩规提质并重,滚动接续,梯次推进,构建储备项目、年度建设项目、重点工程一体化项目谋划体系。
储备项目是有明确投资意向、有一定前期基础、需要持续完善开工条件的项目。要紧紧围绕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战略机遇,谋划一批打基础、补短板、强功能、增后劲、利长远的重大项目;围绕国家资金支持领域和方向,谋划一批“两新一重”项目;围绕推动优势产业集群发展,谋划一批建链、延链、补链、强链项目。同时,依托山西省项目管理库,根据项目成熟度,分阶段进行储备。
年度建设项目是当年开工建设、形成实物投资量的项目。年度建设项目包括新开工项目和续建项目,新开工项目从储备项目中产生。每年年初,将本年度计划实施项目全部纳入山西省项目建设库管理,加强项目调度,实时跟踪项目手续办理、开工建设、投资进度,确保项目按年度投资计划有序推进。
重点工程是契合高质量发展导向,具备一定投资规模、引领性带动性强的转型标杆项目。重点工程分省级重点工程和市级重点工程,主要从“六新”和“两新一重”等领域中遴选。省级重点工程分为省定省管和省定市管两类,省定市管重点工程和市级重点工程由市发改委统筹推进,项目所在地政府具体推进,市直有关部门协调推进。每个项目要建立工作专班,实行全方位服务、全过程协调、全时段推进,加快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重点工程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
(二)协同联动推进项目。建立市级统筹、分级负责、部门协同、市县联动的一体化项目推进体系,加快推动项目开工、建设、投产、达效。
储备项目抓落地。每年年初,从山西省项目储备库中筛选本地区、本部门年度计划实施的项目,按照项目开工建设时序,加快推进项目立项、规划选址、用地、环评、能评等前期工作,加大征地拆迁、市政配套、水电接入、资金落实等推进力度,推动项目尽早开工。重大项目要组建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单位和实施单位,研究解决问题,如期落实开工条件。已签约项目要建立政府领导包保、牵头部门领办、职能部门帮办的项目落地保障服务机制,着力提高签约项目的落地率、开工率。
开工项目抓进度。强化项目全过程管控,及时收集、梳理项目动态信息,找准影响项目建设的堵点难点问题,定期召开项目调度会,分级分层精准调度,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项目快速开工、建设。各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年度计划任务,制定月度推进计划,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形成更多的实物工程量,达到甚至超过序时目标进度,力争项目早日建成投产。
竣工项目抓投产。对年内计划竣工投产的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竣工投产时限;发扬“店小二”精神,加强项目跟踪服务,打通项目投产前的“最后一公里”,让更多项目早日投产达效,尽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力实施规上企业培育工程,加强政策扶持,推动投产项目尽快升规。“十四五”末,全市规上企业达到1000家以上。
招引项目抓质量。把招商引资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要主动出击、带头招商。加大招引力度,实施“产业链链长 招商专员”制,开展“长板招商”、产业链招商、以商引商。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为重点区域,围绕培育壮大半导体光电、装备制造、医药健康、氢能、文化旅游等一批千百亿级优势产业集群,着眼于产业链关键环节、核心企业、上下游配套企业,招引一批产业链更长、带动力更强的重大产业项目,实现产业集群式发展,不断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竞争力。
开工项目抓入统。建立统计、发改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项目入库联动机制。每月召开项目入库协调会,协调办理新开工项目入库相关手续,确保新开工项目及时入库。市统计局要加大统计业务培训力度,定期对基层统计人员进行统计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定期到新开工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实地指导,确保投资项目应统尽统,全面客观真实反映全市项目投资情况。
强化项目信息调度。依托山西省项目建设管理库,市县发改部门牵头抓好储备项目库、年度建设项目库、重点工程项目库建设管理,按月更新调度入库项目的建设进度、投资进度等信息。每季度从山西省项目建设管理库中采集数据,对各县区项目储备、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通报。省、市级重点工程要“一项一档”,绘制掌上地图,实行可视化管理。
(三)完善项目推进机制。适应新形势、立足新进展、回应新诉求,继续深化七项常态化机制,大幅提升服务效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建立高效审批服务机制。深化“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持续减事项、减条件、减流程、减时限、减证明。开发区推进“承诺制 标准地 全代办”改革,一般工业项目全部实行承诺制,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探索实行承诺制。优化低风险小型项目审批流程,力争从申请赋码备案、取得施工许可、完成竣工验收并取得不动产证全过程审批时限最多20个工作日。供水、排水、供电等小型市政设施接入实行企业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的“三零”服务。省、市级重点工程审批实行绿色通道服务。
建立重大项目分级分层调度机制。市重点项目推进领导组办公室每月定期梳理重大项目建设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分权限、分层级批转解决。属于县级权限问题,由各县区政府、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负责落实,限期解决;属于市级权限问题,由市直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属于国家、省级权限问题,市直相关部门要争取国家、省级相关部门支持,力争解决。各县区、长治高新区和经开区、市直相关部门难以解决的问题,提交市重点项目推进领导组办公室或报请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
建立问题闭环式办理机制。建立“问题收集、交办督办、限时办结、清零销号”的闭环式办理机制,切实打通项目建设的堵点难点。市重点项目推进领导组办公室定期梳理项目推进中存在的手续办理、征地、拆迁、融资、公用设施配套不到位等问题,及时转交各县区项目推进中心或市直有关部门办理;承办单位按照“一次交办、限时办结”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问题办结后,承办单位及时回访企业,直至企业满意,方可申请清零销号。超期限未办结或企业不满意的要进行督办,涉及省、市级重点工程要纳入“13710”系统进行督办。
完善市级领导包联项目机制。实行市级四大班子领导包联重大项目制度,建立“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工作机制。包联项目领导要具体抓推进,对包联项目要从前期到开工建设直至投产达效实行全过程跟进、全方位服务。定期深入项目现场,及时解决包联项目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精准调度,实时掌握包联项目进展情况;加强分类指导,按计划有序推进,确保包联项目按期投产达效。
建立市县两级联动机制。针对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征地拆迁、杆线移迁、市政配套、项目入统等问题,市重点项目推进领导组办公室不定期组织相关县区、有关部门召开协调对接会议,分析问题、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形成市县一体、上下联动抓项目的合力。
建立项目建设比学赶超机制。每季度开展一次项目建设督导推进活动,对各县区、长治高新区和经开区新开工、在建及计划竣工投产和已竣工投产的项目实地督导项目建设情况。每季度通报各县区、长治高新区和经开区项目谋划、项目开复工、投资完成等情况,指标完成排名靠后的县区长进行表态发言。定期组织开展“三个一批”、重点工程集中开工、“四比四看”等活动。通过亮指标、晒项目、比实绩、找差距,在全市营造比学赶超、争先进位的项目建设浓厚氛围。
(四)全方位保障项目建设。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实现要素安排和项目需求精准匹配,全力保障项目建设,省、市级重点工程优先享有以下政策。
强化项目用地保障。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坚持土地计划指标跟着项目走,积极盘活存量土地,争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省、市级重点项目和“两新一重”项目。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以报批先行用地,6个月内完善用地手续。新建工业类项目,优先“标准地”出让。
强化项目资金保障。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资金保障,加大本级财政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省级资金及地方政府债券更大额度支持。积极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大项目建设的信贷支持。鼓励企业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直接融资的项目,市直主管部门要“一项一策一专班”做好服务。
强化项目用能保障。严格执行能耗总量和强度风控制度,坚决遏制新上高耗能、高排放“两高”项目。市节能主管部门加强与上级沟通,积极协调耗能替代方案,统筹安排使用,保障省、市级重大项目用能需求,推动结构节能、技术节能、管理节能,减少能源消费总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对区域能评范围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下符合要求的项目,实行节能承诺备案管理。
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保障。市行政审批、生态环境部门统筹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保障重点工程所需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实行污染物削减量预支管理。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实行环评豁免。
强化市政配套设施、砂石材料保障。优先保障重点项目施工和生产用电、用水、用气等方面的需求。建立工程砂石材料供应长效机制,保障全市重点项目砂石供应需求。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展改革部门要统筹协调项目谋划、推进、服务、保障工作;重点工程领导组办公室要发挥“指挥棒”作用,推进省市重点工程开工建设;各级各部门负责抓好本地区、本行业项目工作。项目推进中心要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当好本地区项目建设的“服务员”。
(二)狠抓责任落实。各县区政府、长治高新区和经开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项目建设属地责任,实行一把手负总责,进一步量化工作任务、细化具体措施、落实推进责任,确保完成项目建设各项任务。发展改革、工信、农业农村、商务等行业部门分别负责推进“六新”“两新一重”、工业、特色现代农业、开发区“三个一批”等领域项目,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财政、金融、住建、行政审批等部门分别负责保障项目用地、环境容量、资金、市政配套、手续办理等。对项目推进有关重大事项要纳入“13710”进行督办。
(三)优化投资环境。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全力为项目落地建设提供服务。优化再造审批流程,实现审批高效化,最大限度减少企业跑办次数。大力推行审批事项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异地办。优化信用环境,落实落细各项惠企政策。严格禁止超时审批、随意设立前置程序和附加条件,严肃处理“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四)加大考核奖惩。加大对各县区、长治高新区和经开区项目推进工作考核力度,考核结果与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挂钩。对成效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主要指标排名靠后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责任人进行约谈。
(来源: 长治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