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审计历史从古代开始就存在了。可以说,在很长的时间里,中国的企业会计和会计审计的发展,是官厅会计和官厅审计的发展。到1948年为止,中国的审计开始进入民间审计,但是新中国刚成立不久,由于历史原因,国家审计和民间审计(会计审计)都停止实施了。1980年开始,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在上海首先设立了“上海会计师事务所”。之后,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局的设置,又重新开始了中国的民间审计,审计制度又开始发展起来了。一、古代的官厅审计(国家审计)(公元前1100∼1840年)从史料记录看,从西周开始,就出现了审计的萌芽。随着国家的各种制度的形成、完善,朝廷的审计制度也开始初步确立。西周成王时期的小宰、宰夫、司会等官职,就拥有部分的审计权。而宰夫是具体执行审计的官员。在当时的政治体制的历史背景下,审计的产生拥有比较好的客观条件。春秋战国时代在以“依法治国”的思想为前提的条件下,政治审计和经济审计都得到了强化。各诸侯国也都设置了审计的官职,上部报告会计制度也相继实施。这是中国历史上最初的会计审计制度。秦汉时期是中国古代审计发展的时期。秦朝设置有御史大夫的官职,主管全国的审查审计业务,包括政治审查、经济审计等审计业务。西汉时期,在延续秦朝官僚制度的同时,更明确了御史的经济审计的地位,一直持续到了南北朝。审计的空前发展是在隋唐到五代十国。隋朝的审计监督权力是由御史台、刺史和比部分权掌握的。唐朝时,虽然引用了隋朝官职制度,但是最高的审计机构是御史台,执行审计的机构是比部,比部作为独立的审计机构存在。从北宋到明清时期是中国古代的审计进展期。北宋时期,开始实行官员和职员分离制度。由此,这个时期开始,审计职权开始独立,也出现了审计这个词语。而随着审计机构的职权的扩大,对财政经济活动的监督也加强了。开始设置官员,组织机构的层次开始形成。而到了元朝,开始在地方出现审计机构。明朝是利用六科和户部都拥有审计权而相互牵制,到了清朝,都察院的出现,则标志了清朝统治者的集权统治意识在审计标准统一方面的效果。
二、现代审计的生成和发展(1840∼1949年)(1)中华民国的政府审计。1911年中华民国成立后,南京政府公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实行国家预算制度,这个是审计监督制度的基础。之后,北京政府设立了审计机构———审计院。1912年10月22日,公布了《审计处暂行章程》,紧接着在11月15日,又公布了《审计处暂行审计规则》,明确的规定了审计的范围、内容、方式以及方法等等。1913年6月16日,公布了《审计院编制法》。1914年3月,中国近代最早的审计法《审计条例》被公布了。在这之后,又几次针对《审计条例》进行了修改、补充。中华民国时期,内部审计制度和注册会计师制度也逐步设立。南京政府公布了《各部门官制通则修正草案》,规定在政府机关和军队内部也要设立审计机构。北京政府则在1918年9月7日公布了《会计师暂行章程》,这个是中国最初的关于注册会计师的法律,注册会计师制度开始设立。1921年中国最早的会计师事务所成立,1933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立。1946年中国审计学会在南京成立,各地也分别设置分会。中华民国的政府审计具有法律地位和其独特性,就审计职能和方式来说,比中国过去的审计都要发达。(2)革命根据地的审计。1927年开始,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革命根据地也实行了审计监督制度。1931年11月,为了巩固根据地的建设,设置了经济审查委员会。1932年8月,中央人民委员会在中央政府财政部了审计处。1933年9月,中央政府设立了审计委员会,对各项目的财政收支的具体情况进行审计监督。1934年2月,中华苏维埃第2次全国大会上,承认并公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苏维埃组织法》,这个组织法改革了革命根据地的审计体制,提升了审计机构的地位和权威。同时,根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执行委员会审计条例》规定,明确了审计的基本性质、地位以及方式等,另外审计结果也会在《红色中华》上发表,具有了审计的透明度和公开性。1937年2月,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设立了国家审计委员会。并在已经公布的具体规定中,强调了预算和决算制度、审计制度。同年9月,陕甘宁边区政府设立了审计处,从属于边区政府。1941年9月,审计处独立了出来,并在各区、县市设立了审计人员,制定了《各区县市审计工作暂行规程》和《审计制度示范》等等制度。1946年,陕甘宁边区公布了《陕甘宁边区审计暂行规程》,接着在1948年又公布了《陕甘宁晋绥边区暂行审计条例》。在这期间,各个革命根据地设立了审计委员会,并公布了审计条例,使得这个时期公布的审计法规,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审计(1949年∼现在)(1)50年代审计的终止。新中国成立初期,实行了计划经济,并统一了财政会计和审计,取消了独立的会计审计部门。财政?经济的审计和监督由人民监察委员会接手,和取缔贪污?舞弊一起执行,但是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到来,使得这个部门完全不能执行它的功能。(2)80年代审计的恢复。随着经济的急速发展和成长,使得会计审计制度的改革成为必要。为了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1981年1月1日,在上海成立了会计师事务所,这是中国的民间审计恢复的标志。1982年12月4日,第5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5次会议,承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法律地位,依据宪法开始承认国家审计的法律地位。1983年9月,根据宪法,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成为了中国国家审计恢复的标志。1983年,国务院发布的审计关系文件里,提到了“健全的部门、单位的内部痕迹是国家审计的监督的良好基础”,这是中国的内部审计的开始。(3)中国现代审计的发展。1982年财政部向国务院提交了《关于会计审计机关的计划建设报告》,第5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5次会议依据《宪法》通过了该计划,规定设立审计机关,实施审计。1983年9月,从国务院下属的国家会计审计机关———审计署出发,政府审计活动开始恢复。之后,在各省、市、县也相继设置了地方会计审计部门———审计厅(局)。1988年11月,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1995年1月1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1997年10月21日,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1999年中央事务室和国务院官方公布了2个有关经济这人审计的规定,《县级以下党政指导者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试行规定》和《国有国营企业指导者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试行规定》。中国开始了经济责任审计制度。2003年到2007年,中国审计署提出了5年审计发展计划,并实施。2006年2月28日,改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国的国家审计开始朝着绩效审计的方向发展。1985年8月,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审计的暂定规定》,审计署也公布了《关于内部审计的若干规定》,是内部审计的法律保障。1987年,中国成立了中国内部审计学会,同年加入了国际内部审计学会(IIA)。1997年,中国审计学会引进了IIA的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考试。2003年5月,《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公布,确立了国家机关、金融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以及其他的企业的内部审计制度。2004年《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试行方法》的公布,要求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独资企业完善企业管理机构和内部控制机能。1988年11月25日,成立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同时各地成立了分会。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成立,使中国注会工作的管理从政府财政部门的直接管理,变成了间接管理,并在1995年吸收合并了中国审计协会。1995年6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了《中国独立审计准则序言》和《独立审计准则》草案。1998年中国进行了审计法人的机构改革,审计法人从政府独立出来。到2003年5月为止,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分6次分别公布和完善了全部48项的独立审计准则。2006年2月15日又公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并在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至此,之前公布的《独立审计准则》被废除了,开始朝着国际化的标准发展。伴随着经济责任的变化和发展,审计是从政府审计到内部审计,再到民间审计的方向发展的。在我国,随着国内经济从计划经济往市场经济发展的变化,审计也是逐步变化的。最大的体现就在于,政府审计范围的缩小和民间审计的扩大。最具体的表现就在国有企业的审计全部交由民间的会计师事务所来进行,这是个全球化的发展倾向。总有一天,我国的审计也可以像经济发达国家一样,政府审计的范围就只有限定事业范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