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办理过户的情况有以下13种:
1、凡是未上交强险的车辆,不能办理过户;
2、申请车主无法代理原车主办理过户手续;
3、属控购车辆无《申报牌照证明章》的;
4、申请车主与原登记车主印章不相符;
5、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不能办理过户;
6、人民法院通知冻结或抵押未满的车辆,不能办理过户;
7、走私、海关监管、盗窃的车辆,监管期内,未解除监管的,不能办理过户;
8、对于迁出和迁入的二手车,未达当地要求标准的不能办理过户。
9、违章、肇事未处理结案的或公安机关对车辆有质疑的车辆,不能办理过户;
10、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改型及变更载货重量、乘员人数的车辆,不能办理过户;
11、达到报废年限的(如车况较好,经特殊检验合格后可以过户,但不准转籍;
12、营转非到达报废年限的或在1年时间内将报废年限的车辆,不能办理过户;
13、新车入户不足三个月的(进口汽车初次登记后不满两年的,但法院判决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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