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施工+醉驾,他不幸成了植物人
2020年4月25日下午,山东淄博的木欣国(化名)骑着电动自行车出门找朋友吃饭,在途经一条街道时,路面的一条浅沟造成了他意外摔伤。
医生说,木欣国的头部遭受了严重撞击,如果能救回来,最好的结果可能就是植物人状态。根据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造成木欣国如今这种状态的原因,一个是施工单位私自动工,在木欣国要经过的道路上挖了一个约宽30厘米、深20厘米的浅沟,却没有备案审批,在浅沟并未被填平的情况下也没有摆放警示标志;而另一个更主要的原因,是木欣国醉酒驾驶电动车,且没有佩戴安全头盔、没有采取防护措施、没有减速刹车。
在事故调查中,施工负责人承认他们存在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没有摆放警示标志,只是在施工现场的四周垒了土堆用作提示。在木欣国于施工现场摔伤后,工程施工方很快随伤者前往医院筹措资金。
在抢救十几天后,木欣国虽然脱离了危险,但医生认定他如今是植物人的状态,也不可能恢复健康了。
对于这样的情况,最不愿接受的恐怕就是家里人了,而木欣国的儿子小木(化名)更是难以接受,因为前不久父子二人刚刚大吵了一架,就在木欣国出事前,双方都还在冷战中。
在前几个月,小木的母亲与木欣国刚刚离了婚,小木表示,离婚原因就是木欣国常年对母亲和自己动手,酒后更甚。而这次的导火索便是在2020年的过年期间,木欣国再次朝自己动了手,小木母亲因此提出了离婚。
在木欣国发生事故后,小木跟奶奶冯钰湘(化名)以及两位叔叔开始商量关于父亲后续的治疗。
双方各执一词,植物人的命运何去何从
小木称,2020年6月,他跟家里人决定放弃对父亲的治疗,接受施工单位一次性的补偿。对方给父亲木欣国伤残赔偿金、护理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共计110万元。对于这笔钱,小木是这样分配的:100万元放在自己这里,奶奶冯钰湘留10万元养老。据他所说,对于这样的分配方式,奶奶当时是同意的。
小木说,按照当时大家的表态,在赔偿金到账后就准备给父亲木欣国撤掉呼吸机,让他安静地离世。关于停止父亲木欣国后续治疗这件事,小木认为这是全家的意见。
按照小木所说,奶奶冯钰湘是在收到赔偿款之后,又坚决不同意停止对木欣国的救治。但关于木欣国的救治和后期达成的赔偿方案,奶奶冯钰湘却有着另外一种说法。
冯钰湘说,是小木最先提出停止对木欣国的治疗,并且想把他的器官做捐献,自己当即表示不同意。而对于这110万元,冯钰湘称,自己是愿意给孙子小木100万元的。
后来赔偿金很快就到位了,但是对木欣国的治疗却没有停止,冯钰湘认为,木欣国只是不能说、不会动,还有极大的求生欲。于是,她把木欣国转到了一家康复医院,请专门的护工来照顾。
虽然木欣国在康复医院得到了照料,但是冯钰湘却遇到了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她没有经济来源,无法支撑每个月5000多元的护理费用,而收到100万元赔偿金的孙子对木欣国也逐渐不闻不问。于是冯钰湘决定走法律程序,请求做木欣国的监护人,向孙子小木要回那笔赔偿金。
祖孙同为监护人,为何互不相让
因为对木欣国治疗的看法截然不同,冯钰湘很快到当地的法院提出要做木欣国的监护人,并管理赔偿金。小木则坚决表示反对,认为自己才是做监护人最合适的人选。在小木看来,已经到手的100万元就是自己可以支配的钱,并不是父亲木欣国后续的治疗费用。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在详细了解案情后,经过慎重考虑,最终决定让母亲冯钰湘和儿子小木共同成为木欣国的监护人。在法官看来,为了确保木欣国的利益,由冯钰湘跟小木一起来照顾是最稳妥的,双方也同意了共同成为监护人的方案。
对于监护人的认定已经告一段落,而关于护理费用由谁来出的问题却还没有定论。冯钰湘认为,孙子小木还在上大学,自己可以在日常生活中多照顾木欣国,而小木既然有100万元的赔偿款,康复医院的护理费用应该由小木主动交纳。
此时,虽然医学已经鉴定木欣国是植物人的状态,法院也认定他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冯钰湘一直认为儿子还有意识,只是说不出话、无法表达。小木则认为,植物人父亲每天躺在床上,通过鼻饲等方式维持生命,这是一件痛苦的事情,更何况在当初谈赔偿款之前,大家都表示让木欣国安静地离开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