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凡 图/文)
2月24日,泸定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县内生产企业、建设工地和服务行业复工复产复业工作相关事宜的通告(第6号),明确告知泸定县各类建设工地、生产企业、部分个体商户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复工复产复业申请,并作出疫情防控承诺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均可正常生产营业。
那么商家们应该怎样正确办理复工复产复业手续呢?县市场监管局曾虹告诉我们,泸桥镇城区内的"三小"经营户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审批。
(个体商户复工复产复业)
按照(第6号)、(第7号)文件要求,个体工商户携带本人的营业执照,到市场监管局填写一份核查表,签订一份疫情防控承诺书即可。
(企业复工复产复业)
有主管部门的企业到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即可。如果没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其他企业到市场监管局递交申请,企业方需要交一份自查表和企业防控措施方案。
那么除了携带相关资料到市场监管局或行业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手续之外,商家、企业复工复产复业之前还需要做好哪些准备呢?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康霞:
"第一点:商户经营者必须带口罩并且提醒到店顾客带口罩;第二点:经营场所每天要进行消毒,经营者对自身的体温进行监测,并建立台帐;第三点:到经营场所购物的顾客,经营者要提醒他们在经营场所保持距离,不拥挤、不扎堆;第四点:对进店顾客检查其居民出入证。"
为早日恢复全县正常生活秩序,请各商家、企业严格遵守复工复产复业相关通告,同心协力,争取早日打赢这场防疫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