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燃烧发生瞬间的特点分类
可分为着火和爆炸。
(一)着火
可燃物在与空气共存的条件下,当达到某一温度时,与引火源接触即能引起燃烧,并在引火源离开后仍能持续燃烧,这种持续燃烧的现象叫着火。可燃物的着火方式一般分为下列几类:
1.点燃(或称强迫着火)这种着火方式习惯上称为引燃。
2.自燃
(1)化学自燃。这类着火现象通常不需要外界加热,而是在常温下依据自身的化学反应发生的。例如火柴受摩擦而着火;炸药受撞击而爆炸;金属钠在空气中自燃;煤因堆积过高而自燃等。
(2)热自燃。
(二)爆炸
爆炸最重要的一个特征是爆炸点周围发生剧烈的压力突变,这种压力突变就是爆炸产生破坏作用的原因。
二、按燃烧物形态分类
燃烧物按燃烧物形态分为气体燃烧、液体燃烧和固体燃烧。
(一)气体燃烧
根据燃烧前可燃气体与氧混合状况不同,其燃烧方式分为扩散燃烧和预混燃烧。
1.扩散燃烧
扩散燃烧即可燃性气体和蒸气分子与气体氧化剂互相扩散,边混合边燃烧。
2.预混燃烧
预混燃烧是指可燃气体、蒸气预先同空气(或氧)混合,遇引火源产生带有冲击力的燃烧。若可燃混合气体在管口流速小于燃烧速度,则会发生回火。
(二)液体燃烧
易燃、可燃液体在燃烧过程中,并不是液体本身在燃烧,而是液体受热时蒸发出来的液体蒸气被分解、氧化达到燃点而燃烧,即蒸发燃烧。因此,液体能否发生燃烧、燃烧速率高低,与液体的蒸气压、闪点、沸点和蒸发速率等性质密切相关。
1.闪燃
闪燃是指可燃性液体挥发出来的蒸气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的浓度时或者可燃性固体加热到一定温度后,遇明火产生一闪即灭的燃烧。发生闪燃的原因是易燃或可燃液体在闪燃温度下蒸发的速度比较慢,蒸发出来的蒸气仅能维持一刹那的燃烧,来不及补充新的蒸气维持稳定的燃烧,闪点则是指易燃或可燃液体表面产生闪燃的最低温度。
2.沸溢
以原油为例,其黏度比较大,并且都含有一定的水分,以乳化水和水垫两种形式存在。乳化水是原油在开采运输过程中,原油中的水由于强力搅拌成细小的水珠悬浮于油中而成。放置久后,油水分离,水因密度大而沉降在底部形成水垫。燃烧过程中,这些沸程较宽的重质油品产生热波,在热波向液体深层运动时,由于温度远高于水的沸点,因而热波会使油品中的乳化水汽化,大量的蒸汽就要穿过油层向液面上浮,在向上移动过程中形成油包气的气泡,即油的一部分形成了含有大量蒸汽气泡的泡沫。这必然使液体体积膨胀,向外溢出,同时部分未形成泡沫的油品也被下面的蒸汽膨胀力抛出罐外,使液面猛烈沸腾起来,这种现象叫沸溢。
3.喷溅
在重质油品燃烧过程中,随着热波温度的逐渐升高,热波向下传播的距离也加大,当热波达到水垫时,水垫的水大量蒸发,蒸汽体积迅速膨胀,以至把水垫上面的液体层抛向空中,向罐外喷射,这种现象叫喷溅。一般情况下,发生沸溢要比发生喷溅的时间早得多。由于喷溅带出的燃油从池火燃烧状态转变为液滴燃烧状态,改变了燃烧条件,燃烧强度和危险性随之增加,并且油滴在飞溅过程中和散落后将继续燃烧,极易造成火灾的迅速扩大。
(三)固体燃烧
1.蒸发燃烧
硫、磷、钾、钠、蜡烛、松香、等可燃固体,在受到火源加热时,先熔融蒸发,随后蒸气与氧气发生燃烧反应,这种形式的燃烧一般称为蒸发燃烧。
2.表面燃烧
可燃固体(如木炭、焦炭、铁、铜等)的燃烧反应是在其表面由氧和物质直接作用而发生的,称为表面燃烧。这是一种无火焰的燃烧,有时又称之为异相燃烧。
3.分解燃烧
可燃固体(如木材、煤、合成塑料、钙塑材料等)在受到火源加热时,先发生热分解,随后分解出的可燃挥发分与氧发生燃烧反应,这种形式的燃烧一般称为分解燃烧。
4.熏烟燃烧(阴燃)
可燃固体在空气不流通、加热温度较低、分解出的可燃挥发分较少或逸散较快、含水分较多等条件下,往往发生只冒烟而无火焰的燃烧现象,这就是熏烟燃烧,又称阴燃。
三、闪点、燃点、自燃点的概念
(一)闪点
1.闪点的定义
闪点是指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可燃液体和固体表面产生的蒸气在试验火焰作用下发生闪燃的最低温度。
2.闪点的意义
闪点是可燃性液体性质的主要标志之一,是衡量液体火灾危险性大小的重要参数。闪点越低,火灾危险性越大,反之则越小。闪点与可燃性液体的饱和蒸气压有关,饱和蒸气压越高,闪点越低。
(二)燃点
1.燃点的定义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物质在外部引火源作用下表面起火并持续燃烧一定时间所需的最低温度称为燃点。
2.常见可燃物的燃点在一定条件下,物质的燃点越低,越易着火。难将闪点和燃点区分开来。因此,一般用闪点评定易燃液体火灾危险性大小,用燃点衡量固体的火灾危险性大小。
(三)自燃点
1.自燃点的定义
在规定的条件下,可燃物质产生自燃的最低温度称为自燃点。在这一温度时,物质与空气(氧)接触,不需要明火的作用就能发生燃烧。可燃物的自燃点越低,发生自燃的危险性就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