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事件引发了网络上不少网友的关注和讨论,专家表示,陈某根占用车位侵犯林某凯权益,但是林某凯私自将占位车辆扔入河里并不能有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反还侵害了他人的权益,这种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主任 谢鸿飞:仅仅在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的情况下,还有一种情况,这是民法典新增加的一种情况,如果某一个人的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情况非常紧急,确实来不及要报告公权力机关,比如报告、通知公安,在这种情况下,他为了保障自己的民事权利,才能够采取侵害别人民事权利的方式来保卫自己的民事权利,他一定有个前提——情况紧急,来不及联系公权力机构。
专家表示,事件中占用他人车位的另一方陈某根,在这起案件中不仅造成了自身财产的损失,占用小区内他人的停车位,同样适用于民事侵权行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主任 谢鸿飞:从民法这个角度来看,构成侵权行为,应当及时挪车,如果他没有挪车,比如本案中,林某凯通过叉车帮他挪了车,因此支付的费用,陈某根也需要承担。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如果陈某根的性质比较恶劣,以至林某和他沟通的时候拒绝挪车,如果还有一些过激行为,如果有损公共秩序,小区停车的秩序,他的行为还可能构成违反治安处罚法,应当受到治安处罚。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公安刑事法学教研室主任 高瑞祥:这起案件目前尚在侦查阶段,有待司法机关作出最终的处理决定,但对双方当事人来讲,注定是两败俱伤。
因车位纠纷 一男子故意四次撞击他人轿车
上述事件现在仍在调查阶段。在北京的一个小区停车场,也曾发生过令人咋舌的一幕,一辆汽车接连四次撞击一辆停在车位里的轿车,原因同样是因为车位纠纷。
2021年6月2日深夜12点,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停车场,一辆红色轿车接连四次从侧面撞击一辆停在车位里的白色轿车。被撞轿车的车主吴先生说,撞他车的是一辆红色东风日产汽车,车主他不认识。不过,吴先生怀疑,这件事与他接到的挪车电话有关。
商某衡,是红色东风日产汽车的车主。当天晚上12点多,商某衡回到小区,看到自己的固定车位被吴先生的车占了,就打电话请吴先生挪车。商某衡说,吴先生不但不挪车,态度还特别蛮横,于是,一气之下,就开车连续四次撞向吴先生的白色大众汽车。
吴先生说,自己并不是故意占别人车位不挪车,而是在事发前半个月,小区物业取消了固定车位,并清理了地锁和占用车位的物品,因此他不挪车也合情合理。
经过鉴定,白色大众汽车的维修费高达2万多元。因商某衡主观上故意撞击他人车辆,受损车辆不在保险理赔范围。2021年6月16日,经调查走访、视频取证、车损鉴定等工作,北京朝阳警方依法对商某衡予以刑事拘留。
车位被占 应该如何正当维护合法权益
故意撞击他人车辆,上述案件中的商某衡,最终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那么遇到类似的情况,应该如何正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呢?
专家表示,在此类纠纷中,许多车主由于车位被占用,如果与占用车位的车主沟通挪车无果,由此对生活和工作造成的影响,可以要求侵权一方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