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一部手机,才一个星期就出现黑屏问题,想拿去退换,商家却只修不换。”19日,家住临沂市兰陵县的王女士拨打热线反映。
据王女士介绍,7月13日,她在临沂市罗庄区沂堂镇一手机专卖店购买了一部手机。“当时我和朋友到罗庄办事,路过该处,得知店里正在搞活动,由于正考虑买部新手机,就动了心。”王女士说,在店员的介绍下,她花费1200余元购买了一部品牌手机,“购买后我试了一下,感觉还可以,只是通话时有点杂音,因为当时比较急,也就没在意。”
王女士告诉记者,让她没有想到的是,7月20日时,手机突然黑屏。“手机正用着,突然就黑屏了,最初我以为没电了,后来发现即使充上电仍无法开机。”王女士告诉记者,随后她来到该品牌手机售后,要求给予处理,“新买的手机就出现了这种情况,肯定有问题。因为当初购买时,商家说是全国联保,后来我来到卞庄街道附近这家售后,将情况告诉了维修人员,却被告知需要寄回厂家检测,检测过程一般要15天。”
“这么长时间我们肯定不愿意,但售后说他们只做检测,如果我要退或者更换手机,要和销售商协商。”王女士说,随后她联系了销售商,将情况告诉了销售人员,并要求更换新机,却遭到对方拒绝,“他们说必须得将手机送到售后进行检测,得拿着检测报告才行,而且这种情况一般只能维修。新买的手机就出现了这种情况,明摆着是手机本身存在问题,还得来来回回折腾,感觉太气人了,希望尽快给予处理。”
随后,记者根据王女士提供的电话联系了该手机专卖店。“该客户手机确实出现了黑屏现象,事发后我们立即与厂家进行了沟通,同时要求客户将手机拿到售后服务部检修,因为没有检测单,我们无法处理,但检修人员称手机要返厂维修。”对此,工作人员说,“虽然客户说手机是7月20日出现的问题,但8月12日才送到售后检测,按照有关规定,客户购买使用时间已经超过了15天,因此只能享受维修服务,我们再给沟通下。”
律师说法:
对此,沂蒙晚报特邀律师姜涛表示:所谓消费者要求退换货前必须“经厂家检测”属于商家、厂家规避“三包”责任的附加义务,没有法律依据。我国暂行的手机“三包”规定对此有详细规定:只要不是人为的原因,有正规的发票,手机售出之日起7日内,主机出现“三包”规定的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手机;消费者要求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也就是说,“三包”规定并没有赋予销售者设置各种限制条件的权利,没有类似退换货须“经厂家检测”等规定。“根据相关规定,消费者送修的手机主机如在7日内不能修好,修理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提供备用机,待原机修好后收回;如果消费者手机确实是存在质量问题,要求退换货商家不同意,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临报融媒记者赵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