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学生学习模块中常对感觉考查选择题及辨析题,而该部分知识点较为抽象考生不易理解,针对该部分知识点考生需掌握以下内容:
一、感觉的概念
感觉是人脑对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的客观事物的个别属性的反映,它是一种最简单的心理现象,是认识的起点。可以说感觉是一切知识和经验的基础,是人正常心理活动的必要条件。
二、感觉的种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把感觉分为不同的种类:
1.根据刺激的来源,可以将感觉分为外部感觉和内部感觉;
2.根据刺激能量的性质,可以将各种感觉分为物理的和化学的两种;
3.从距离和非距离的角度,又可将感觉分为距离感觉和非距离感觉;
4.临床上把感觉分为特殊感觉、体表感觉、深度感觉和内脏感觉四大类。
5.比较常见的感觉分类,是从感觉器官的角度来划分,即外部感觉和内部感觉。外部感觉是指感受外部刺激,反映外部事物的个别属性,主要分为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肤觉五大类;内部感觉是指感受内部刺激,反映机体内部变化的感觉,主要分为机体觉、平衡觉和运动觉。
三、感受性与感觉阈限
感受性是感觉器官对适宜刺激的感觉能力,也就是人对刺激的感觉灵敏程度。
感觉阈限是指能够引起人的感觉的刺激范围。也就是说,感受性是一种能力,而这种能力的强弱是通过感觉阈限来测量的。
感觉阈限越大,感受能力越差;感觉阈限越小,感受能力越好,二者成反比关系。
四、感觉的特性
感觉的特性指的是感觉的相互作用引起感受性发生变化的现象。它有两种形式:一是同一感觉的相互作用,包括感觉适应、感觉对比、感觉后象三种特性;二是不同感觉的相互作用,包括感觉的相互补偿和联觉两种特性。
该部分知识点教师教育网建议:考生可在理解概念的基础上,多查看历年真题对该部分知识点是如何考查并进行练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