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我长期不在家,房屋租给他人使用。今年6月收到2015年10月的欠水费通知,在此之前我未收到任何欠水费的提醒。到营业厅查欠费达13月之久,但现场咨询时,工作人员拒绝回答,我想要一个合理的解释。
龙泽水务公司经群工系统回复:
我司积极组织相关人员针对该用户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解,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一、自来水水表及度数是我司与用户水费结算的合法依据,用户可核实实际使用水表与我司抄表及收费系统中的水表吨位数,如两者数据相同,则说明用户确已产生相应水量。二、目前我司催费方式分为短信催费和现场张贴催费单,如用户在我司营收系统中所留移动信息真实有效,我司会对欠费三个月以上的用户进行短信催费,但我司无法查询该用户在系统中所留的信息是否真实有效,也无法查询该用户未收到我司短信催费的原因。我司前期现场催费是将催费单贴于水表处,用户不能及时发现催费单。目前,我司已改进工作方法,要求催费人员必须将催费单送达用户,如用户不在必须将催费单贴于用户门口并拍照留证,以免再次发生误会。就之前催费方式不当给用户带来的不便,我司深表歉意。经与该用户联系,用户已将所欠水费完清,并与我司协商处理好违约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