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还有人指出,使用微信也难以避免地会涉及到与钱相关的问题。并且值得注意的是,自2020年5月1日我国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就已明确了微信聊天记录可作为证据,那么双删很可能会导致后续维权的信息丢失(比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
但无论外界如何讨论,这么多年以来“双向删除”都未能在用户的呼声中发生改变,显然也一定有着微信方面自身的考量。不过,腾讯方面在去年曾公开了“社交账号的单向好友检测方法、装置、介质和计算机设备”专利,这或许也意味着在不久的将来,微信可能也会推出“单删好友检测”功能。
更进一步来说,如果单单从感性层面思考为什么会有用户产生这样的需求,其实也反映出当下用户对于社交需求的变化。南开大学学者管健曾在一篇文章中指出,“清晰的边界是现代性人际交往的体面与礼貌”,简单的说就是,“你别打扰我,但我也不会打扰你”。如果将这一观点放到“双向删除”上,无疑就很类似此前朋友圈中曾流行的一句话“删我请告知互删”。
当然,既然有“双向删除”的拥护者,自然也有“单向删除”的拥护者,对于互联网中双方解除好友关系是否应该同步这个问题,同样也是“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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