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鼎检察批捕一起行窃后又诈骗的案件
案件的主人公居然还是一名94年的年轻男子
其声称妻子生二胎急需用钱
不得以才走上了行窃之路
俗话说,盗亦有道
而这位爷却不懂行规,又偷又骗
不仅偷了手机
还冒充被害人对其亲友进行诈骗
12月13日,
福鼎市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诈骗罪
对犯罪嫌疑人樊某某批准逮捕。
案件详情:
犯罪嫌疑人樊某某现年25岁,老家在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在福鼎务工。2019年10月23日,樊某某逛至福鼎市桐城街道某文具店门前,见被害人卓某某的电动车钥匙未拔,便将该辆电动车盗走,事后樊某某以 1000 元的价格将盗来的电动车出售给某电动车维修店,被盗电动车己追回。经福鼎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的爱玛牌电动车的价格为 3397 元。
2019 年 11月 8 日 17 时许,犯罪嫌疑人樊某某在温州市洞头区某网吧上网时,见被害人赵某某睡着,将赵某某放置在网吧 Cl 座位上充电的黑色红米 5 Plus 手机盗走。
10 月 24 日 2 时许,犯罪嫌疑人樊某某在福鼎市桐山街道某网吧上网时,见被害人朱某某睡着,将朱国波放置在电脑桌上的白色 OPPO 牌手机盗走。经福鼎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的 OPPO 牌 A57t 手机的价格为 259 元。
10 月 24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9 日,犯罪嫌疑人樊某某在盗得被害人朱某某手机后,通过手机验证码的方式修改朱某某的微信密码,将朱某某微信上原有的 62 . 1 元转账到自己的银行卡内。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樊某冒充朱某某的身份通过微信向朱国波的亲友借钱,共计骗取8700元。
手机被盗,不法分子用被害人的名义
实施电信诈骗,
这是很多人都遇到过的事情。
对此,检察官“有话说”:
发现手机或银行卡等物品被盗或遗失后,
应尽快申请补卡或临时停机,
并通过银行、支付宝、微信等平台的客服电话
进行挂失处理;
日常生活中,
如有亲友通过微信、短信等渠道借款时,
务必通过电话或者当面核实;
应避免使用个人的生日作为重要密码;
如发现被骗立即报警,
力争把经济损失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