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世文
中华古籍是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华民族根魂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返本开新、再创中华文化辉煌的珍贵资源。《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出台非常及时。做好古籍工作,把祖先留下的这份宝贵文化遗产保护好、传承好、发展好,对赓续中华文脉、弘扬民族精神、树立文化自信、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要从中华文化传承和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古籍工作。古籍是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是构筑文化自信的重要根基。中华民族的根和魂就蕴含在汗牛充栋的古籍之中。古籍既是中华民族世界观、价值观、认识论的源泉,也是中国人历史记忆的渊海、知识体系的载体、社会生活的实录。我们要摒弃那种视古籍为“破铜烂铁”、视古籍工作为可有可无的错误观点,深刻认识其重要性。近百年来由于列强入侵,造成一些人的文化自信丧失,反传统文化思潮甚嚣尘上,贻害至今。《意见》提出:“将古籍工作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注重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中的古籍保护传承和转化利用。”通过古籍工作,不仅要继承好、传承好祖先留下的这份宝贵的文化遗产,还要有效利用这份遗产为解决当下社会的需求服务,为中华民族未来的发展服务。
古籍保护、传承、利用要有机统一。古籍保护不是把古籍封存起来,藏在密室,秘不示人,而是要让古籍走进时代、走进大众、走近生活;要正确处理保护和利用之间的关系。古籍不能被某些收藏单位作为牟利的“奇货”,她是民族公共的资源,属于整个中华民族。因此《意见》提出“统筹好古籍文物属性与文献属性的关系,各级各类古籍存藏机构在加强古籍保护的基础上,提升利用效率。”古籍的文物属性决定其需要严格保护,否则无法向子孙后代交待。因此《意见》提出:“加强古籍数据流通和协同管理,实现古籍数字化资源汇聚共享。”古籍数字化是最好的保护方式。一些不能向公众开放的古籍实物,可以通过数字化、图像化的方式为公众服务,以此提高古籍资源开放共享水平,激发古籍保护利用工作活力。编纂可共享的全国古籍联合目录(包括篇卷、作者、版本、馆藏等信息)是当务之急。目前已有《中国丛书综录》《中国善本书总目》《中国古籍总目》《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等嘉惠学林的著作,但这些书有的成书较早,有的收录范围有限,这项工作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在《意见》指导原则之下,可以开发共享古籍目录检索系统,将其作为社会公共资源,推动古籍的传承、研究和利用。
政府、学界、民间力量要互相配合。中华古籍数量庞大,在全世界来说也是独一无二的。但是,还有不少古籍流失海外、流散民间,亟需加大搜访力度,抢救、整理、研究。这就需要政府、学界和民间的配合和协调。大型古籍整理项目需要政府支持。我国历史上有好几次大型古籍整理活动,诸多大型的文献集成都是在政府主导下,学者参与,并借助民间力量完成的。中国历史上有“盛世修书”的优良传统,正是通过这些大型的古籍整理、编纂活动,使中华文化的精华得以传承下来。这些大型古籍也成为中华传统文化的基本文献和中华文明的主要标志之一。现在正值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除了经济腾飞、国家富强之外,文化繁荣的一个显著标志应该是整理古籍,发扬“盛世修书”的优良传统,可以通过政府主导、学者参与、民间协助的方式,对中华古籍进行集成性的整理研究,编出一批能够传之久远的大型古籍丛书,为子孙后代传承好这一份珍贵遗产。
整理古籍要避免伤害,坚持精品战略。古籍是历史上的文献,是中华民族历史记忆的载体,无论从形式到内容,都有其特殊性、专门性,因此古籍工作也是一门专业性较强的事业。对古籍进行影印、校勘、标点、注释、今译、编目、提要、索引等加工,都是属于古籍整理工作。在整理古籍的过程中,要对祖先留下的这份遗产心存敬畏之情。古籍整理工作是连接历史与现代的桥梁,意义重大。如果没有敬畏之情,粗制滥造,不仅达不到传承文化的目的,反而会对传统文化造成曲解、误导、毁坏等诸多负面影响。这方面的教训是深刻的。前人有言:“明人刻书而书亡。”说的是明代学风浮躁、校刻不精、随意妄改、混淆是非,造成古籍传承过程中的损害。近年来古籍整理工作中也出现过若干失败的事例,除了整理者自身缺乏必要的学术训练和学术修养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没有对古籍整理和学术研究的敬畏之情,率意而为,必然出不了精品,反而产出的是垃圾。因此,古籍整理工作最需要有“农民心态,工匠精神”,需要“坐冷板凳”,精雕细琢,不能急功近利,追求数量而忘了质量。近代四川经学大师廖平有言“易成不能耐久,取巧未必万全”,可谓至理名言。
(作者系四川大学国际儒学研究院副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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