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成都市体育局发布了《成都市体育局关于促进成都市体育健身服务机构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的“十二条”指导意见,我市15个体育单项协会也根据运动自身的特点出台了相关“指导标准”。个人或企业需要建设、营运相关体育场地(场馆)需要达到哪些标准?且待小锦为你解读,今日率先推出的是足球部分——
FF足球公园、西村皇家贝里斯足球基地、仁德足球公园、赛客足球公园……作为中国足球发展试点城市,近年来成都市在社会足球场的建设上可谓不遗余力,据成都市足协的最新统计,截至2020年7月已完成登记的足球场数量为410片(含五人制、八人制、十一人制),注册进行青少年培训的足球俱乐部65家,在训青少年人数超万人。
为满足足球爱好者踢球的需求,推动社会足球的市场化、产业化发展,成都市足协在《成都市体育局关于促进成都市体育健身服务机构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开展足球运动项目健身服务的指导标准》,除符合“十二条”意见外,还对球场的开办资金、场地的尺寸、法人相关资格、监督和评级等都制定了明确的要求,涉及项目的具体标准如下:
一、初次开办需满足自建或租赁至少1片八人制足球场地或2片五人制足球场地(五人制场地尺寸不得小于38m x 18m,八人制场地尺寸不得小于60m x 38m),培训机构须为参训对象购买人身安全保险。
二、建立健全对外开放、教学、训练、收费、退费、安全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配套制度,并依法依规对社会公示。
三、法定代表人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具有3年以上足球运动训练管理工作经历、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按要求与机构所聘用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其他劳务协议。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四、足球运动项目健身服务机构应当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从业人员依据相关规定需持有国家、省、市体育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体育教练员、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证等相关从业资格证。
五、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当向社会公示,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培训对象摊派费用或强行集资,对于未完成的培训课程,有关退费事宜应严格按照双方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一次性收费跨度不得超过3个月。
成都市足协将通过检查、等级评定、年度报告信息公开等方式,加强对足球运动项目健身服务机构负责人、教练员资质、培训计划、按规章制度开展活动以及安全、卫生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根据检查情况予以公布。对于有违规行为的机构,成都市足协将依照协会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协会将根据规定,对在协会注册(申报)过的机构进行评级,颁发《足球项目星级服务示范单位》证书。活动星级评定的机构需满足主体运行良好,至少运行3年以上,并在成都市足协注册2年以上,有稳定、充足的专项投入,提供财务报告和资金来源证明等条件。持续2年亏损的机构,将暂停或取消星级评定。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胡锐凯 编辑 王玲 校对 王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