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储存安排及储存量限制
1. 危险品储存安排取决于危险品分类、分项、容器类型、储存方式和消防要求。
2. 遇火、遇湿、遇潮能引起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湿、积水的建筑物中储存。
3. 受日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分解、化合或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品应储存在耐火等级一级建筑物中,其包装应采取避光措施。
4. 爆炸物品不得和其他类物品同储,必须单独隔离限量储存,仓库不得建在城镇,还应与周围、交通干道、输电线路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5.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隔离储存。易燃气体不得与助燃气体、剧毒气体同储,氧气不得与油脂混合储存。盛装液化气体的容器属压力容器的,必须有压力表、安全阀、紧急切断装置,并定期检查,不得超装。
6. 易燃液体、遇湿燃烧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储存,具有还原性的氧化剂应单独存放。
7. 有毒物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得露天存放,不得接近酸性物质。
8. 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露,严禁与其他物品共存。
04危险化学品库房的养护
1. 危险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露。
2. 危险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储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
3. 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
4. 根据所储存的化学品的性质,化学品仓库的温度宜控制在-10℃~+35℃之间。
(1) 化学品仓库宜设置干温度计及防爆空调,以控制化学品仓库内的温度。空调设置的位置宜远离进排风设备,同时满足电器防爆的要求。
(2) 由于南方天气炎热,对危化品库房窗户使用挡板遮挡,防止太阳直射。
05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管理
1. 储存危险品的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
2. 危险品出入库前均应按合同内容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数量、包装及危险标志。经核对后方可入库、出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3. 进入危险品储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4. 装卸、搬运危险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
击、拖拉、倾斜和滚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