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多地路口出现了 “直行绿灯禁止掉头” 的标牌。
据交管局相关人士介绍,这种标牌的意思是:只有当前方红灯亮起时,车辆才可以在豁口处掉头,绿灯时禁止掉头。
这让不少车主心头一颤之余又有点迷惑。
按照以往我们所了解的,这种有“豁口处”,也就是在斑马线前有虚线或中心隔离设置有掉头通道的,因为不用越过停止线,只要没有禁止掉头的标示,可以不受灯控,直接掉头。
但这样有一个弊端。
如果绿灯时刚好有车辆掉头,那么对向车道的直行车辆很可能会和掉头车辆交叉“打架”,影响通行效率。如果采用“红灯可掉头,绿灯禁止掉头”的措施,可有效避免影响对方直行车辆,通行也更安全。
据了解,这个规则最早是去年6月份在河北石家庄实施。根据一段时间的观察,通行效率有明显提高。因而在其他地方符合条件的路口也开始推行。如违反这个规则,驾驶人将被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