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教育智慧:不拘一格降人才
《论语》感悟(一一九)
文/王营
原文:6.21 子曰:“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
译文:6.21 孔子说:“具有中等以上才智的人,可以给他讲授高深的学问;中等才智以下的人,不可以给他讲高深的学问。”
感悟:此章论述了孔子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孔子粗略地将人划分为三种类型,即中人以上、中人、中人以下。对于不同类型的人,孔子认为应教授不同的内容:中人以上(包括中人),可以给他们讲授一些高深的学问;中人以下,不可以给他们讲授高深的学问。
透过这段文字,我们可以看到,孔子首先承认人的先天资质是有差别的,并不像现在某些学校所宣传的那样:“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把责任全部推到教师身上。其次,针对不同类型的学生,孔子主张选择不同的教育内容,采取不同的教育方法,从而使不同类型的学生都得到健康发展,这就是因材施教。
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是孔子首先提出的,是他对人类教育的一大贡献。《论语》中,孔子将这一教育原则运用的得心应手、淋漓尽致,他不仅针对不同的教育对象讲授不同的内容,有时候即使面对同一个问题,由于教育对象不同,孔子也往往给予完全不同的答案。
子路问:“闻斯行诸?”子曰:“有父兄在,如之何其闻斯行之?”冉有问:“闻斯行诸?”子曰:“闻斯行之。”公西华曰:“由也问闻斯行诸,子曰,‘有父兄在’;求也问闻斯行诸,子曰,‘闻斯行之’。赤也惑,敢问。”子曰:“求也退,故进之;由也兼人,故退之。”(先进第十一)。《论语》中这样的例子很多,如不同的人问孝、不同的人问政、不同的人问礼等等,孔子都能根据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给出不同的答案。可见,因材施教既是一种教育原则,也是一种灵活多变的教育方法,这一原则正确处理好了受教育者共性与个性的关系。
更为重要的是,孔子虽然人为地将人划分为三个类型,但他并没有歧视、抛弃第三种人的意思,而只是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而已。孔子向来主张“有教无类”,他认为即使中等才智以下的人,只要教育方式适当,也可以取得学业上的成功。在孔子的学生中,即有子贡、冉有、颜回、曾参这样中等才智以上的聪明人,也有樊迟这样智力一般的人,孔子都能耐心施教,最终他们都学有所成,为儒家文化的传播发挥了积极作用。
孔子因材施教、有教无类的教育主张,仍是现代教育必须坚守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现代教育教学理论研究的一项重大课题。我国两千多年封建社会的教育,基本上采用的是小班化、一对一式的私塾教育,对学生进行因材施教相对较容易一些。19世纪以来,随着班级授课制的普遍采用,大班额授课已成为学校教育的常态,面对一个教学班的50多名学生,教师再进行一对一式的因材施教,就显得力不从心了,许多教师只针对部分中上等学生实施教学,导致学生两极分化,教学质量整体下降。
在这一背景下,有人提出了分层教学、小组合作教学,这样做似乎能够弥补班级授课制带来的弊端,但是又带来了一系列新问题,比如如何分层?如何分组?如何确定不同层次的教学内容等等,这些问题在大班额授课的背景下似乎很难解决,唯一的办法就是返璞归真,重新实行小班额、一对一的教学组织形式,只有这样做,因材施教才能真正变成现实。目前,国外许多国家都已经这样做了,我们国家受教育人口多,空间和办学条件受限,目前还不能满足这一要求,期待将来有一天我们的子孙后代能够享受这样优质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