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全篇分【原文】【译文】【感悟】三部分,约3200字。
原文:
【注释】含德之厚,比于赤子。蜂虿虺蛇不螫(虿chài|虺huǐ|螫shì),猛兽不据,攫(jué)鸟不搏。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pìn)牡之合而朘(zuī)作,精之至也。终日号而不嗄(shà),和之至也。
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心使气曰强。物壮则老,谓之不道,不道早已。
译文1.【赤子】婴儿
2.【虿(chài)】蝎类爬虫
3.【虺(huǐ)】一种毒蛇
4.【螫(shì)】毒虫叮咬
5.【据】抓
6.【攫(jué)鸟】指能用爪子搏击的凶鸟,如鹰、雕。
7.【握固】抓握牢固
8.【牝牡之合】雌雄交配
9.【朘(zuī)】男性婴儿的生殖器
10.【作】起,挺举
11.【号(háo)】大声哭叫
12.【嗄(shà)】声音嘶哑
13.【祥】妖祥即不祥,不吉利
14.【已】停止
怀有深厚德性的人,就如同婴儿一样(无知无欲、天真无邪)。
毒虫不蛰他,猛兽不伤他,恶鸟不抓他。
他虽筋骨柔弱,但小拳头握起东西来却既紧且牢。
他虽不懂男女交合之事,可小生殖器却会常常*,这是因为他精气充足;
他整天号啕大哭,喉咙却不见嘶哑,这是因为他元气醇和的关系。
认识醇和的道理叫做“常”,能认识到“常”叫做“明”。不以“常道”养生,反其道而一味贪求增生享乐只会招来祸患;*支配精气叫做逞强,支撑不了多久。
事物过于壮大就会衰老,这叫做不合乎道,不合乎道势必早亡。
感悟:含德之厚,比于赤子
没记错的话,这是老子第四次或提到或赞美婴儿了。证据如下:
专气致柔,能婴儿乎?——第十章
沌(dùn)沌兮,如婴儿之未孩——二十章
为天下谿,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二十八章
含德之厚,比于赤子。——五十五章(本章)
所不同的是,之前提到婴儿都是一笔带过。而本章整章都以婴儿的行为来为“道”作铺垫。
记得我在第十章的时候,还“大放厥词”,觉得婴儿并非无知无欲无为,只是有欲不会说只会哭,直到学了本章,以老解老,我终于懂了。之前草率了,向老子鞠躬道歉。
我们都知道,老子说的婴儿的“无敌”状态是一种极致的理想状态,你真的把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婴儿扔在路边,丢到森林里,除非有好心的“狼”把他抚养成“狼孩”,不然用世俗的判断也是凶多吉少。
唯一不同的是,婴儿“无畏”,他身处险境不觉害怕,这种由天地而生,尚未被“污染”的“无知、无畏、无为、不争”之境界,是有意识的大人们求之不得,想学也学不会的。
老子所写应当如是。这里再抛两个观点,虽也有牵强附会之意,但我觉得还是有一点道理的,试举如下:
1. 赤子无求无欲,不犯众物——王弼(226-249)
2. 毒虫、猛兽、攫鸟,皆以比喻强暴残毒之人也。此三句言,虽强暴残毒之人,对赤子亦不加害耳。”——高亨(1900-1986)《老子正诂》
集百家之长,就是收集我觉得人家说得对的地方。试想一个恶人要加害于人,如果他的面前有一个成年人和一个婴儿,只有一个人能活下来,大概率应该是那个天真无邪的婴儿吧。
因为婴儿“不犯众物”,无为无知,无能无害,就算加害也是需要一个理由说服自己的。(这里我们不聊那些没有人性的反社会人格,纯探讨,不走极端。)
五十章有一句“盖闻善摄生者,陆行不遇兕(sì)虎,入军不被甲兵”中的“善摄生者”和本章赤子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一种极致无敌的理想状态。
越分析越觉得婴儿的强大,我甚至觉得他们符合六十八章所提到的所有德行,“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善用人者为之下。”
婴儿不知怒为何物,号哭也只为饱腹或其他生理需求,一旦满足,立即喜笑颜开。而成人的喜怒哀乐,自问有几分真,几分装,几分故意,几分虚伪,刻意为之,伤精劳神,自然没有婴儿般的醇和精元之气。
婴儿从不与人正面交战,你甚至感觉不到他会针对某人,除了生他养他的亲生母亲,有着天经地义的血缘维系。
对其他人,婴儿永远一视同仁,你给他喝奶换尿布,把他弄得舒服了,他自然就乐;
你不给他吃,任他在屎尿布里难受,他也只是哭,但不会针对你。你一旦满足他了,他又乐了。并不会记恨于你,他永远对事不对人,顺应自然的本性。
他们是无心的,直到他们学会了语言,学会了知识,学会了人情世故,才开始有了各种心——嫉妒心、功利心,攀比心,虚荣心,猜疑心,报复心,包容心,自信心,进取心,感恩心......
到那个时候再要复归于婴儿,几乎是不可能的了。但也不是绝对不可能,除非你开悟,成为圣人。
知和曰常,知常曰明
“常”和“明”这两个普普通通的字,由于平时实在太——常用,我总是理解不好。我一般把“常”作“恒”来理解,有永恒的意思。
我相信有种说法,因为要避讳汉文帝刘恒的名讳“恒”,所以传世本中没有“恒”字,都改作“常”。所以当我尝试把《道德经》里看到的“常”字都用“恒”取代的时候,发现字义都是相通的。这不是纠结版本,这是帮助自己理解。一切能帮助我学习理解的方法都是好方法。
试举如下,括号里的数字指章节:
1.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 道可道,非恒道;名可名,非恒名(1)
2. 复命曰常,知常曰明 → 复命曰恒,知恒曰明(16)
3. 道常无名 → 道恒无名(32)
4. 常无欲,可名于小 → 恒无欲,可名于小(34)
5.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 → 道恒无为而无不为(37)
6. 故知足之足,常足矣 → 故知足之足,恒足矣(46)
7. 圣人常无心,以百姓心为心 → 圣人恒无心,以百姓心为心(49)
8. 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 → 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恒自然(51)
9. 知和曰常,知常曰明 → 知和曰恒,知恒曰明(55)
再次声明:以上所有改“常”为“恒”皆是我一时兴起的个人行为,只为帮助自己更好地理解“常”,不引用任何版本,所以不讨论版本问题,要讨论我的回答永远是“老师,你说得对”。特此说明。
单拿十六章的“复命曰常,知常曰明”来解读本章的“知和曰常,知常曰明”,两字之差。复命和知和都叫做“常(恒)”,生老病死,生命不息,醇和之气,循环往复,生死相依,是为永恒之道,知道了这个永恒之道,也就涤除玄览,心如明镜了。
益生曰祥,心使气曰强。
物壮则老,谓之不道,不道早已。
谁能想到,“祥”居然是不祥的意思,我之前反正没想到,大开眼界。十三章时我也纠结过“宠为下,辱为上”还是“宠为上,辱为下”,其实毫无必要,在老子的道之系统里,负阴抱阳,福祸相依,最终都是阴阳调和、始末相通的,正所谓“反者道指动”也。
强行使事物刚强总是不益于养生之道的,将欲弱之,必固强之。柔弱胜刚强。万物不可能永远强直,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天地都做不到的事何况是人。
刚强健壮之后,只等“老死”。
生死说得太大,我举个生活中的例子。大约八年前,我参加过一个需要连开3天的交接会议。不是偷懒摸鱼那种,是实实在在要讨论出一个项目如何交接如何进行的实战会议。需要在短时间内不停地思考、讨论、纪要、定论、执行。
更要命的是,那是个跨国会议,还需要用英文思考交流。要知道,一天长达8-10小时不使用母语交流,也会耗费大量精气神。
当时本人30岁不到,算是壮年,每天开完会都有种身心俱疲,整个人和脑子都被掏空的感觉。
我记得很清楚,有一个老爷爷,目测60岁上下,他的状态从早上开始就给我一种气若游丝的感觉,说话慢条斯理。我当时还一度“担心”他是否撑得到下午。
事后回想纯属杞人忧天,人家直到晚上散会仍旧保持着“气若游丝”但又条理清晰的清晨状态,而我们几个青壮年吵了一天已经眼神涣散,浑身乏力,气若游丝,就差口吐白沫了。
“心使气曰强”和“物壮则老”让我想起了这件事情,这个“老”字不能简单粗暴地理解为年老。我们一帮人仗着身强力壮,着急忙慌怕时间不够,于是急火攻心,强行运气,以意志力勉强支撑3天,之后虚脱,这不就是“物壮之后则老”的典型吗?大可不必。此乃不常,不恒,不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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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仅代表个人观点,《道德经》版本众多,笔者作为初学者,先用传世本读一遍,以学习悟道为重,不纠字眼,学下来再说。译文是笔者参考相关文献并根据自己理解翻译而成。如有异议,欢迎讨论。
茫茫人海能遇到和自己有同样爱好之人,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