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告人bu ke gào ren
【词源】战国·苟况《荀子·臣道》:“国有大命,不可以告人。妨其躬身,此之谓也!”
【释义】事涉机密,不能让人知道。后多指不光明、不正当的打算或计谋不敢公示。
【书证】清·陈梦雷《闲止书堂集钞·绝交书》:“其于不可告人之隐,犹未忍宣于众也!”清·和邦额《夜潭随录·袁翁):“袁某自向于心,所行之事无不可告人者。”巴金《奴隶的心》:“你还有什么不可告人的隐衷吗?”
陈梦雷 (1650-1741年)清朝大臣,字则震,号省斋,号天一道人,晚号松鹤老人,福建闽县人,著名学者、文献学家。陈梦雷资质聪敏,少有才名。康熙九年,成进士,选庶吉士,散馆后授编修。十二年,回乡省亲,为逆贼耿精忠所虏。三十七年,侍奉皇三子胤祉读书,四十年,受命主编《古今图书集成》。
雍正元年 ,因牵连胤祉,被再度流放到黑龙江。乾隆六年,卒于戍所。
选自《邯郸成语典故》苑清民主编(侵权马上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