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是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时,所使用的公文。法定人数的人大代表及人大有关机构也可提出议案。
议案的开头部分可简明扼要地阐述提出议案的目的或原因,也可直截了当地提出需要审议的事项。
二、议案的写作范例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草案)》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草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送上,请予审议。
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提高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现场,是指经市、区(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进行工业和民用项目的房屋建筑施工、建筑装饰等施工活动的场地。
第三条 成都市建筑业管理局负责全市建筑施工现场的统一监督管理。各区(市)县建委负责。
……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成都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成都市人民政府制定并于1996年3月6日发布的《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来源:海晏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