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逃票主要是指一些人是以违法之方式少付或规避应付的费用,恶意逃票是违法行为,需要接受处罚的。春运期间很难购票很多人就会先买短程票然后再进行补票,但也有人恶意逃票。近日一女子买女子买短乘长恶意逃票82次,下面为大家介绍恶意逃票如何处罚?
一、女子买短乘长恶意逃票82次,如何处罚
12月12日,该处治安支队民警在青岛北开往兰州的K1027次列车x号车厢,将违法行为人张某查获。警方将张某乘车记录作进一步的梳理和调查后,发现张某自2019年10月28日至12月12日间,多次通过买短乘长的方式,每日乘坐列车往返甘谷和定西之间,恶意逃票乘车82次,逃票82个区间,通过分段计算,张某逃票的涉案金额1100多元。
兰州铁路公安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依法给予张某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处罚依据:逃票旅客采取持无效车票、站台票上车、“买短乘长”、买进站出站两头票等方式,以未付价款,或者付出低于实际乘坐里程对应价款的方式乘坐铁路运输交通工具,其已实际享受了铁路运输公司提供的运输服务,形成了事实上的铁路运输合同关系,而其未付或少付票款行为,应构成违约。
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现实中,一经发现逃票旅客,工作人员将要求其补齐票款并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正是要求逃票者承担继续履行等违约责任的行为。仍拒不交付票款的,铁路运输企业有权终止合同,拒绝运送并责令其下车。最高面临10日行政拘留。
二、逃票处罚责任有哪些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扰乱火车或车站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依照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禁止实施扰乱车站、列车正常秩序等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违者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可见,高铁逃票行为不仅违反合同义务,需要承担民事违约责任,如果存在多次逃票、拒不补票、在车站大吵大闹、寻衅滋事等严重侵害铁路运输公共秩序的行为,还可能面临最高十日行政拘留、最高2000元罚款的治安处罚。如果高铁逃票数额较高、情节严重的甚至会触犯刑法,构成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规定,“旅客乘车应当持有效车票。对无票乘车或者持失效车票乘车的,应当补收票款,并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拒不交付的,铁路运输企业可以责令下车。”《铁路旅客运输规程》中也规定,“对无票乘车而又拒绝补票的人,列车长可责令其下车,并应编制客运记录交县、市所在地车站或三等以上车站处理(其到站近于上述到站时应交到站处理)。车站对列车移交或本站发现的上述人员应追补应收和加收的票款,核收手续费。”
恶意逃票一般都是想贪小便宜,但这种行为是违法的,要进行罚款,严重的还会影响征信,半年左右不可乘坐高铁等。在此小编建议大家买了短程票还是需要进行补票的,若不补票被查出还需要缴纳罚款。
来源:遇事找法网